“那你弟弟這邊,你有什麼想法嗎?沒有的話,明天就交給我去解決了。”阿瑟把話題拉回到了最開始。
治安官是夠把這些煙囪清理工壓得死死的,要他們不得不言聽計從。
然而林恩認為這還不夠,他要讓這些人永遠不敢找馬特的麻煩:“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吧,得把這事徹底解決。”
“行。”
次日。
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二。
一大早,林恩、阿瑟就前往了馬特先前工作的地方。
他們的陣仗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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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專門另帶了兩個同事,開著兩輛車直接找到了那三個昨天格外囂張有恃無恐的馬特前工友。
現在時間尚早,這三人負責了同一片街區,但都還沒有開工,正坐在街邊有說有笑的抽著煙。
“就是他們三個!昨天晚上把我弟弟打進了醫院!”林恩一上來,就裝出副悲痛欲絕的模樣。
“抓起來!”阿瑟當即帶著人把一臉懵,不敢反抗的三人控制住。
“我、我們沒有啊!”
“我們是冤枉的,昨天晚上就是去找馬特說了幾句話啊!”
“哎喲,輕點輕點!”
“沒有?!人證物證都齊全了,還狡辯?!”阿瑟擺出凶神惡煞的架勢,衝被銬住的三人道。
“人、人證物證?”昨晚帶頭恐嚇馬特的男子呆呆地看向臉上帶著嘲諷之色的林恩。
不用問也知道,這事肯定是馬特哥哥策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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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們並沒有動手傷害馬特,治安官又是從哪裡找到的所謂人證物證?
沒有人證物證,又怎麼會這麼氣勢洶洶地來抓人?
誰都知道治安官都是幫拿錢辦事、看人辦事的主,一般情況根本懶得搭理貧民區的小打小鬧。
難不成……治安官是這兄弟倆的關係,或者是林恩、馬特花錢賄賂了治安官?
這怎麼可能?!
要真認識治安官,有這層背景,抑或是掏得起錢讓他們幫忙辦事,當初馬特哪裡還犯得著自己去找老闆討債未果,反被打得渾身是傷?
“少廢話!上車!”阿瑟同兩名同事把三人塞進了車裡。
這終歸是富人區,他們的行為已經引得行人側目,接下來不論用什麼手段給馬特出氣,讓他們再也不敢找馬特的麻煩,都得去個更合適的地方。
林恩拍了拍阿瑟的背,跟著坐了進去。
他想到的辦法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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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幾個人為了讓馬特當出頭鳥給自己牟取利益,不惜往他的身上潑髒水。
那林恩今天就給他們也潑一次,讓他們感受一下什麼叫真正的無力、有苦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