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這件事確實是最緊要的。”範倫笑呵呵地點著頭。
林恩看著慢條斯理氣定神閒,也不屑於多講述他受傷的事,他家族的事,這在範倫看來,恰恰顯得真實,符合能寫出《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性格、家世。
“服務員,再來一杯咖啡。”阿瑟幫範倫也點了杯咖啡。
“謝謝。從林恩先生的故事可以看出,您很有天賦,想必在遊歷前也在基普市那邊投過稿吧?”範倫進入正題。
“嗯,投過一些。”林恩的答覆很簡短,不給範倫多打探底細的機會。
“不知那邊的報社,給過您怎樣的價格呢?”
“都是按字算的,一千字一金幣、兩金幣的都有。”林恩特意留了個心眼,在報價的時候,單位用的是金幣。
聽到這話價格,範倫吸了口氣:“嗯……您毫無疑問,配得上這個價格。那麼您,這次想拿到多少的價格呢?”
林恩一副體諒客氣的模樣:“這邊的人估計不認識我,我想打響名聲需要時間,所以我打算先一千字一金幣。”
“這個價格……可能會有點高。”範倫笑了笑,“當然,您的實力完全配得上,只不過您既然投過稿,就應該瞭解,實力只是一部分。我想等您先刊登了幾篇,打響名聲,一切都穩定後再適當地把價格抬高。”
放正常人眼裡,投兩三篇稿子,差不多就是一個月的時間。
範倫估計林恩在茨沃德市待不了多久,因此更希望價格往下壓一壓,藉助其有限的稿子多撈幾筆。
“對一般人來說,這樣是最好的安排,但是我不同。”林恩說出自己的底氣,“我寫得多。”
“寫得多?”範倫複述。
這種質量的故事,寫得再多,一個月撐死也就四篇吧?
“我每個月最少投八篇。因此,與其投兩三篇之後再提價格,不如直接定好。”林恩揚起嘴角道。
這就是他最大的底氣。
定價五十銅幣,投四篇,範倫一個月能撈接近兩千。
定價一百銅幣,投八篇,乃至更多,範倫雖然每篇撈的少了,但整體上反而會賺的更多。
只要範倫不是傻子,他就一定接受千字一百銅幣的報價。
因為這個質量配上這個連載速度,其他報社真的會搶著合作。
唯一的問題是。
首發&:塔>讀小說
林恩能確保每篇都是這樣的質量嗎?
如果他為了數量忽略了質量,那就又成虧本買賣了。
“您確定一個月最少能寫八篇嗎?說實話我當編輯也幾十年了,還沒見過您這麼高產的。”範倫委婉地提出顧慮,“小說的口碑很重要,這也一定程度影響著報紙的銷量,您……”
“可以理解您的擔心,這樣吧,您可以壓著我兩篇稿子。我每刊登一篇,您就把上上篇的稿費交給我。但凡有一次內容是不合格的,壓著的兩篇稿費全部歸報社。”林恩給了範倫一些保障。
這倒是划算。
範倫心動了。
兩篇稿子的錢加起來,也有二十金幣左右了。
明面上說是歸報社,但他作為中間人,把訊息一封鎖,自己收入囊中也不是什麼難事。
“醫生說我的腿最少需要靜養三個月,所以起碼三個月裡我不會離開茨沃德市,也將在此期間最少投二十四篇小說。”林恩同樣擔心範倫故意說他稿子不合格,吞掉他的稿費,便專門報長了自己投稿的數量穩住對方。
“我是百分之百相信您的能力,不過報社終究是要看市場的。您給出的這個保證剛剛好,足以讓我說服總編以千字一金幣的價格和您建立合作了。”範倫接受了這個報價。
原文來自於塔&讀小說~&
阿瑟在一旁傻了眼。
他沒想到林恩真就把這件事給談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