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工作了超過十六個小時的馬特回來了,也如約帶回了一支廉價鋼筆、一瓶墨水和少量的稿紙。
“哥,你究竟要拿這些做什麼?”馬特問道。
屋子太黑,貧民區大部分地方連電都沒有接通,更不用去想電燈了,林恩將一支蠟燭點燃,藉著燭光檢視起馬特帶回的東西:“寫小說,賺錢。”
馬特一愣:“什……什麼?”
稿紙買回來的不多,為了省著用,林恩給鋼筆加好墨水,選擇在自己手上先試著寫了寫:“寫小說,賺錢。”
“寫小說?”馬特從小和林恩一起生活,還從沒發現過對方有寫小說的本事。
“這麼晚了,你先去休息吧。”林恩知道這件事很難和馬特解釋得清,唯有把初稿寫出來,見識到自己的能力才能讓其安心。
“你什麼時候會寫小說了?你不是連看都不喜歡看嗎?”馬特也不希望林恩因為殘疾就自暴自棄,可寫小說在他看來實在是太不切實際了,與其在紙上寫寫畫畫,不如外出找些最簡單的工作,哪怕一個月只能賺一百銅幣、五十銅幣,“寫小說很難的,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賺到錢。哥,要不還是算了吧……”
林恩檢查完鋼筆,伸手拍了拍馬特:“放心,明天起床你就能——你臉怎麼了?”
剛剛因為沒點燃蠟燭,他的注意力也主要放在了鋼筆、稿紙上,所以沒有怎麼細看馬特。
現在距離拉近,藉著燭光,他明顯地看到馬特清瘦的臉上有幾處淤青。
而且他出門前身上還顯示為【—40】的墮落值,如今變成了【—30】。
根據林恩這幾天掌握的規律,墮落值的數值越大,即代表這個人越墮落,相反,數值越小,則意味著這個人越正直。
臉上有傷,墮落值提高,說明馬特有可能是在外面遇到了什麼事。
“臉?啊……摔了一下,路太、太滑了,都是雪,幸好不是從房子上掉下來。”馬特摸了摸鼻子解釋道。
“是嗎?”林恩敏銳地觀察到事情似乎並沒有這麼簡單,不過馬特沒有坦白,他也就沒有深究下去,“那你以後小心點,千萬不要出事。”
“好,好……”略有些心虛的馬特沒了心思干涉林恩的事情。
換個角度想,寫寫東西,讓林恩覺得自己活得有意義也不錯,等自己的事情妥善解決了,再抽出心思幫他找份工作即可。
“哥,我先去睡了,你有事叫我。”
“去吧,晚安。”林恩白天無事可做,現在鋼筆、稿紙都齊全了,當即決定連夜把初稿弄出來。
這樣,才能早一點賺錢離開貧民區,不然他懷疑自己要不了多久就會被凍死在這個冬天。
他所挑中的第一本推理小說,是地球上最負盛名的《福爾摩斯探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