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點點頭:“我想,多半是這個原因吧!”
“啊!這太可怕了!杜甫,究竟是哪些人?你把他們找來,我願意把財產跟他們平均分配!”
“你願意把財產平均分給他們?”
“是的!既然他們是我父親的子女,跟我總也有點血緣上的關係,為了錢而手足相殘,這是很令人痛心的事!”
“有十幾個人呢!假如你把財產平均分給他們,你自己得到的就沒有多少了!”
“沒什麼關係,我並沒有把這份遺產看得太重,多少年來,我沒有得到父親一分錢的津貼,也這樣過來了,這筆遺產對我來說並沒有多大意義,我不想獨吞!”
“這是你的事情,我的責任是執行遺囑,把一切的財產交付在你手上,至於要如何運用就是你的事了!”
“那麼,我再委託你,行不行?”
“當然可以,但必須在我們的手續全部辦清之後。目前財產還不是你的,你還無權處置。”
“我怎麼還無權處置呢?我父親不是有遺囑麼?”
“是的!遺囑規定,你是唯一繼承人,但必須要等呈驗一切證件,經過法定程式,把一切都交付給你之後,你才有權處置那些財產,也才真正知道,你名下的財產確切有多少,以及你能動用的有多少,才能另作分配!”
“不是已經計算清楚了麼?”
“還沒有,遺產中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一些公司的股權等,並不是完全屬於你的。
要等人家結算出來,還有一些產權的交割,必須經過法院的公告,沒有人提出異議後,才算成立,目前你不能提出申請!”
“真麻煩,領一筆錢也要這麼多的手續!”
“是的,這是法律!”
“那我只有等手續辦清之後,才能再委託你了。”
“是的,所以你不必太早作決定,說不定你會發現,到時候並沒有你估計中的那麼多,而且那時你又有別的計劃,所以到那個時候再作決定也不遲!”
千頌美子還想說點什麼,但最終沒有開口,顯然,她也有點拿不定主意了。
這時,夜總會的人也走出來了,一再向他們道歉,說是沒盡到保護的責任。
李白倒是很上路,將四名傷者交給他們,只要求他們交代出來龍去脈,就上車離開了。
………………
到了酒店之後,千頌美子以害怕會再受到侵擾為理由,一定要留下李白保護她。
杜甫與李元芳也認為有此必要,幫忙勸說,將李白留下了。
李白雖然答應得很勉強,卻並沒有拒絕。這可以看得出,他對千頌美子的好感是與日俱增,對這個女郎已經發生興趣了。
杜甫和李元芳卻並沒有急著回家,而是來到杜甫的寫字樓,重新開始研究千頌美子的各種卷宗檔案。
因為他們發現,剛才在夜總會門口的那一宗打鬥案子,並不像是他們所說的奪產案子那麼簡單。
那件遺囑上證明,千頌美子若是發生意外,全部遺產捐作慈善事業,沒有人能再得到好處。
李元芳審慎的研究過全部檔案,緩緩道:“千頌美子若是死了,只會便宜慈善機構……在這種情形下,還有誰會要殺她呢?總不會是那些慈善機構吧!”
杜甫笑道:“這當然不可能。星河城的慈善機構,將近一千家,遺囑上也沒有指明是給哪一家,通常會由律師和政府會同辦理……而且,根據授權,我可以作八分主,假如我要動手腳從中弄點好處,倒是有此嫌疑。”
“你可以動什麼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