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錢但不貪錢,一個從小到大沒缺過錢,倆個人和協議在幾乎沒有爭議的情況下迅速達成了。
車一人一輛,吳放放想留給房冬,但房冬不要。
這幢樓是吳辰東名下的,雖說是送給小倆口了,但一直沒過戶,這也不用分了。
吳辰東不會轟房冬走,房冬也沒打算馬上就搬走,因為自己一走,胡大媽一家還得外出租房,所以決定等公司發展一段時間再考慮這件事。
家裡的日用品、電器等,吳放放也不能帶走,全歸了房冬,房冬也沒客氣。
公司30的股份,吳放放要送給房冬,房冬不要。吳放放就託房冬代為管理,她不想轉讓,怕別人當了最大股東會影響房冬的正常經營。
房冬不怎麼願意替她代管股份,認為這和接受她的饋贈差不多,但最終還是同意了,以後的經營和利潤報表讓盛夏發給她,如果有分紅也讓盛夏轉匯給她。
唯一有點小分歧的地方就是吳放放那280萬的嫁妝,房冬說這是吳放放的,吳放放說這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筆錢當初都投到了公司裡,現在已經拿回來大半,吳放放拿走140萬,清帳。
客客氣氣,你推我讓地就把事情解決了。
吳放放直接在電腦上打好協議,用那臺結婚前就買了但一次也沒用的打字機把協議打出來,當晚就把字簽了。
“冬子,對不起……”簽完字後,吳放放又來了。
“有啥對不起的,傍個富婆,只要離婚就有了錢,我這不是一百多萬就到手了嗎,人嘛,能圖到一頭就行,挺合算的。”房冬儘量把話說得輕鬆些。
“你不是那種人。”
“我是,一直就是,只是你沒看出來。”
吳放放又哭了。
“睡吧,不早了,今天我睡沙發。”
“不,我們還沒離呢。”吳放放摟住了房冬的脖子。
吳放放是精神病一點沒錯,這是房冬最後一次給她下這個定義,除了那些濫情成性的人以外,房冬相信很少有人能把感情分成兩份,心歸一方,身子卻心甘情願地歸另一方。
吳放放就是這少有的奇葩之一,說她沒有精神病,誰信?
到了床上,吳放放向房冬吐露了一切,她的選擇並不是因為今天房冬打了畢子良才決定的,而是在前幾天,但她一直說不出口,其實倆人連簽證機票都已辦好,一個星期後就走。
房冬這才知道,畢子良幫吳放放約了半個月前在美國大使館的面籤,那天訂了一早的飛機飛北京,下午就飛了回來,而這一切,房冬竟然毫無察覺。
這樣說的話,吳放放離開自己的決定並不是這幾天做出的,而是半個月前的更早些時候,準確說是他們開始約面籤時。
吳放放俯在房冬身上說,就算明天辦完了離婚手續,她也會一直在這裡住到走的那一天,而且向房冬保證,離開中國前她絕對不會做對不起房冬的事情。
吳放放是一吐為快了,房冬的心裡卻在流淚。
你是傻呢還是腦回路過於清奇?
你的做法和想法,有過參照物嗎?
你覺得這樣是在安慰我,可你想過也是一種折磨嗎?
你的人生路就這麼隨性而走?
直到後來有一天,盛夏告訴房冬,吳放放就是個分裂人性,有時特別聰明,有時特別傻,更多的時候像個沒長大的孩子,房冬才勉強理解了,也許,她是個從小得了精神病的孩子吧。
第二天,倆人正式離婚。
房冬苦笑著告訴大夥,他和吳放放進入了非法同居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