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房冬不同自主地出了聲。
“啊什麼啊?這事沒商量,三年之內要是你能掙出1000萬來,給你定個新目標讓你再試幾年,要是掙不出就把公司轉了手,直接回集團來上班。”
“這……”
“別這個那個的,我還能幹幾年?這些年我也確實有點累了,你每次回家來我基本都在家吧?”
房冬點頭,確實,以前還想過,吳辰東怎麼每次都在家,好像集團的很多事都是四叔替他跑腿的。
“我也想早點退休,你爸你媽歲數也不小了,我打算帶著他們每年出去玩一兩次,他們受了一輩子苦,也該到享福的時候了吧?”
這話說得房冬心裡暖烘烘的,確實,父母活到這麼大歲數,就出過一次省,那還是借自己大學入學時之機,送自己到魯南,回去時在北京轉了不到三天。
既然反對無效,就不再掙扎了,要想把自己的生意一直做下去,看來非得達到吳辰東這個條件不可。
那該怎麼辦呢?
如果到時真達不到,只好讓鬍子他們接著幹,自己退出?
房冬還真沒想過有一天會到吳家的產業裡任職,也不願意。
自己之前想得太簡單了,總以為自己骨頭硬,和吳放放結婚就是因為喜歡她,絕不想佔她們家一分錢便宜。
可現在看來,好些事真由不得自己,老婆吃肉你喝湯?這還叫夫妻嗎?
這些便宜和便利條件,你是佔也得佔,不想佔也跑不了你。
實際上從自己和吳放放把婚期定了後,吳辰東便不再控制吳放放的財權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女兒,要想表現孝順就一種方式:買買買。
“行啦,就這麼說定了,一個月之內先把放放給我弄回來上班!”吳辰東又給房冬倒上了茶。
“您剛才不是說兩個月之內嗎?”
“是嗎?”吳辰東假裝想了想後說:“不可能,我剛才說的就是一個月!”
艾瑪,不愧是父女,蠻橫起來……一樣一樣的。
明明他剛才說的是兩個月,不到十分鐘就不認帳了。
吃飯時,楊靈還對房冬說,聽說現在公司有些模樣了,以後應該多研究一下管理,沒必要事事都親歷親為。
“一天到晚累到夠,對下一代也不好,等有了孩子就更有的忙了,雖說咱家有條件請保姆請月嫂,一個不夠咱們請倆個,但和孩子的感情是要花時間用心培養的。”
“媽,這個我懂,到時候我會盡量抽時間的,我喜歡孩子。”房冬忙答。
“你懂個屁,好像你生過孩子似的!”吳放放又來懟房冬。
“放放!”楊靈把筷子放下:“以後改改你這說話的口氣,女人要寵,男人要捧,無論什麼時候,你都要考慮到冬子的面子,冬子對你怎麼樣你不是不明白吧,夫妻之間也是要相互尊重的,懂嗎?”
吳放放一撇嘴,有點不服氣的樣子。
房冬忙說:“媽,放放其實就是在家裡說話隨便,我早習慣了,她在外人面前從來不這樣,挺護著我的。”
“是嗎?”楊靈好像不太相信。
……
從吳家出來,倆人剛上了車吳放放就問房冬吳辰東是不是讓他勸她回集團上班。
“你偷聽了?”
“猜都能猜到,要不然他找你能有什麼重要事?”
“你這麼聰明?”
“碰上聰明人了不得親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