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到胡大媽家吃飯時,房冬對胡大媽說請秀秀姐穿串這事還得她幫著說說,秀秀的性格自己瞭解,怕她不會收自己的錢。
“你秀秀姐從小就是個死腦瓜子,該懂的道理不懂,不該認的死理她咬住不放,幾棍子打不出一個悶屁來,說起她我就生氣,這事包在我身上!”胡大媽滿口答應了下來。
……
第二天上午,房冬正在院裡的小桌子旁穿串時,秀秀就挎著一個大挎包回來了,和房冬打了個招呼後直接進了屋。
“冬子,快來!”秀秀剛進門沒幾分,胡大媽就叫房冬過去。
秀秀正在屋裡試衣服。
“我說好看,秀秀還不好意思穿,讓冬子看看!”胡大媽說。
原來叫自己進來是為這事,為什麼是自己呢?
房冬不明白秀秀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一件寬鬆加長版的衛衣,不過圖案豔了些,淺豆青色底,上面印了幾朵大大的楓葉和一些橫七豎八的草體字母,一條緊身的白色牛仔褲。
確實很漂亮,可秀秀覺得太潮了。
“這還算潮啊,秀姐,你這也太老土了吧?”房冬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你聽聽,你每天換來換去那幾身行頭,哪像個年輕人?來,把高跟鞋換上!”胡大媽從一個鞋盒子提出一雙梅紅色的高跟鞋。
“媽——”秀秀看了一眼房冬,有點難為情地說:“冬子正忙呢,你把人家叫來幹啥?”
“叫冬子來給你參謀參謀,你不是總說媽的眼光有問題嗎?冬子的眼光比你強吧?”
“他……一個小孩。”秀秀這麼一說,房冬才明白,原來自己在她眼裡是個小孩?
“小什麼小,人家都二十好幾啦!”
秀秀只好提著鞋進裡屋去換,胡大媽告訴房冬,這一身是秀秀的東家小姐這次出門特意給秀秀買的。
有人給秀秀說了個物件,國慶節出去玩了,過幾天回來後兩人要見面,胡大媽想讓秀秀穿著這身去,可秀秀不肯,嫌扎眼。
等秀秀一出來,連房冬也有點傻了。
沒想到僅僅換了雙鞋,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個子突然高了一截,身體也變得挺拔起來,要不是她那樸實到發土的小辨兒,房冬都不敢認了。
憑空多了幾分豔麗。
穿著這身去相親,唉,不知要便宜了哪個王八蛋啦!
“咳咳!”秀秀衝著看得發呆的房冬喊了兩聲。
“嘿嘿,好看。”房冬轉過頭對胡大媽說,以掩飾自己的一時囧態。
“行啦,就穿著這身去相親!”胡大媽拍了板。
“媽——我就原來的打扮,看得上就談,看不上拉倒!”
胡大媽給房冬介紹說,這次相親的物件40多歲,離異,有一個兒子跟著前妻在京都,他自己在安平做生意,經濟條件不錯。
“是不是……有點大?”房冬問。
“四十歲的男人現在多吃香啊,這個男人離婚時兒子還不到兩歲,這麼多年一直忙生意也沒再找伴,聽介紹人一說,對秀秀的情況非常滿意,表示會把男男當親生孩子養,現在就差見一面啦!”
“那……他同意把您接過去一起生活嗎?”房冬問。
“媽,你怎麼啥都和冬子說啊!”秀秀怪怨道。
“告訴你,你要是再和人家提把我接過去一起生活這個條件,咱倆就斷絕母子關係!”胡大媽用手一戳秀秀的腦門:“這事就這麼定了,現在說冬子的事!”
“冬子什麼事啊?”秀秀看看房冬。
“冬子的買賣忙不過來,你幫著穿一穿串兒。”
“這算什麼事啊,行,反正我這兩天休息。”秀秀笑著說。
“看來這家老闆真是不錯,還有休息天?”房冬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