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冬覺得他是在誇他自己。
不過事實如此,對於開在臺階上這兩家麻辣串,路管就像沒看見一樣,根本就沒來說什麼。
王表姐見了房冬他們還說了句:“你們可真會找地方。”
聽馬小龍說,只要出了飯店門就歸路管隊管,不過自家門口和路上的野攤自然沒有可比性,就算不讓擺,通常也就是讓商家把攤收回去,很少有沒收和罰款的。
……
緊接著,第三家、第四家……各飯店門口的臺階前變得熱鬧了起來,房冬的業務也受到了一些影響,到國慶節前,營業額基本穩定在了每天一千元左右。
麻辣串的主戰場轉移到了臺階上,房冬這一家自然成了這裡的老大。
王大猛的生意一落千丈,聽說他也準備上臺階擺了,但人家可不是合作,而是準備轉一家店自己幹。
這傢伙這兩年是掙下錢了。
河東路來的劉哥兩口子增加了營業專案,除了串串外,還騰出一塊地方來賣老本行麵筋。
胖子和侯勇志還好,倆人本來也沒工作,每天幫著房冬從早忙到晚,馬小龍和於光南不幹了,每天穿串實在是受不了,堅決要求房冬僱人穿串。
一串賣五毛錢,宋俊生抽走一毛二,僱人穿串再花掉三分錢,一毛五就沒了,相當於自己一串賣到手三毛五,再去掉成本、人工,房冬也不知道自己這樣算不算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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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僱人穿串的事房冬一直是猶豫的,好在國慶節已到,藝校東門這條街上除了幾家老闆原本就住在店裡的飯店外,全部暫停營業。
過節了嘛,房冬打算給哥幾個拿些錢過節用,可給到頭上又犯愁了。
給多少合適呢?
要說幫忙多少,毫無疑問是胖子最多、其次是侯勇志,可兄弟幾個真要按勞分配的話,也沒法往精準算。
考慮了半晚上,房冬決定給胖子和侯勇志各一千,馬小龍和於光南各五百。
三千塊錢,自己開始擺攤到現在一個月的時間,真正掙錢也就是最後這十多天,如果細算的話肯定是沒這麼多收入的。
可又不能讓兄弟們跟著自己白忙乎,不算工資,只算是一點心意,過節出去樂呵一下吧。
房冬留了個心眼兒,給錢的時候沒當著大家的面,而是找到每個人單獨給,就怕某一個人提出不要,剩下的人也就都不好意思要。
儘管如此,馬小光和於光南還是堅決不要,兩個人就像商量好了一樣,只要求房冬好好請他們吃一頓就行。
侯勇志和胖子起初也不願意收,是房冬連打帶罵下,逼著他們收的。
這件事讓房冬糾結了好幾天,一直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這錢給多了也不合適,給少了也不合適,不給更不合適。
憑心而論,在自己並沒掙上什麼錢的情況下,拿出這些錢來,房冬可以問心無愧。
可事情往往這樣,人們常講心安理得,可理得未必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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