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表情變得格外嬌羞起來,就像是閨閣中的公子對初見的女子一見鍾情,傾心相許,彆扭卻又堅定地就要跟著她。
但朝露是真的不想再養一頭靈獸,且不說此舉還會引起重明鳥極其激烈的抗議。
而她也不是拖拖拉拉的人,當即便搶在就要火衝頭頂的重明鳥之前,低眸看著腳上的玉麒麟,義正言辭地拒絕道“且不說是你依靠著我從遺址中出來的,若是你覺得這樣不好的話,這會遺址可能還未完全崩塌,我也可以將你再重新送回去,你覺得如何?”
沒想到自己一番賣萌可愛竟然完全沒有用,甚至對方還能面色不改地說出如此狠心的話語來,再把它送回去,不是要讓它跟著遺址一起覆滅嗎?
這個女人,實在是太難搞了。
跟以往它見識過的女子完全不一樣,他堂堂玉器靈,高階魔獸,雖然是變異魔獸,但要暴露在人前,誰不爭搶?
她倒好,倒貼都不要,那死雞有什麼好的,除了一身紅亮亮的羽毛比較吸引人外,哪裡比得上它?
而且,它是水麒麟,而她又有水靈根,若得它相助,定是無人敢欺,可那死雞是火屬性,對於水靈根的修士來說,是非常不舒服的,也無法掌控,只能靠靈獸本身。
再者,雖然它現在是弱了一點,但等它恢復了巔峰時期的力量,完全把那死雞打趴下不帶喘的好不好。
真是不識貨。
“就這樣吧。”收劍入鞘,朝露甩了甩腳,用靈力震開了扒拉著她腿的玉麒麟,轉而看了重明鳥一眼,用眼神示意它道“走吧,該回去了。”
重明鳥立馬得意洋洋,趾高氣昂地從坐倒在地上的玉麒麟身邊走過,原本想要跟它打個天昏地暗的想法此刻也消失了,比起打架來,這樣戳心,傷自尊,赤裸裸的嫌棄,才是對這貨最大的傷害。
而且,別以為它不知道這丫的打的什麼主意!
自古以來,之所以有不少靈獸或魔獸願意與修士締結契約,那都是有很大的緣故的。
其一,由於天道規則,不論是妖獸,靈獸,還是魔獸,修行之路總是步步艱難,特別是渡劫時候的天劫,一招差錯,便會灰飛煙滅,完全不給重來的機會,可若是能與一高階修士締結契約,待那修士飛昇之際,便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雖然若是要帶上自己的契約獸,到時候渡劫時的雷劫可能會更加厲害,但它家主人是除了水靈根還有雷靈根,誒嘿,雷靈根可以吸收雷劫,且她還是劍修,耐抗耐揍的,就非常棒。
所以,毋庸置疑,到時候它家主人飛昇之時,那是一定會帶上它這隻‘雞’...啊呸,順嘴了。
其二,契約獸的能力與主人的修為息息相關,主人若是進階,與之命脈相承的契約獸也能得到不少好處,從而力量更加強大。
而契約獸若是受了傷,也可在主人的識海中進行休養,藉助主人的靈根之氣療傷,這可比自己一隻獸可憐兮兮地舔舐傷口,要事半功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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