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瑾一呆:“大、大哥……”
衛時命令:“把臉擦乾淨。”
巫瑾呆呆點頭,迅速擼下一塊防護布料,翻出內面擦擦蹭蹭。
泥印還淡淡留在臉上,五官卻在破曉的天光中好看的發光。巫瑾的瞳孔偏琥珀色,即使此刻抱著槍,也看上去兇狠不起來。
整個人和賽場格格不入,就差沒在臉上寫一個白嫩乖巧。
有的人,天生就是鏡頭的寵兒。
衛時終於露出了滿意的表情:“行了,組隊時限差不多到了。”
巫瑾這才反應過來,依依不捨就要留聯絡方式,卻被衛時無情打斷:“把槍拿出來。”
巫瑾舉起原本抱得死死的槍,就像是拔出了心愛的胡蘿蔔,毫無怨言就要還給大佬。
“你留著。”衛時這次開口語速很慢。眼神裡裡沒什麼溫度,乍一看讓人脊背微涼:“記住,這把槍,是你自己撿到的。”
巫瑾一愣。
“你有臨時組隊的隊友,但這不重要。”衛時的左手在槍柄上輕輕摩挲,這似乎是他一個慣有的思考動作:“你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巫瑾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大佬的時候,在山腳下的那片河岸,衛時開槍淘汰兩人,自始至終也沒有露面。
大哥,似乎並不想暴露自己的實力!
巫瑾使命感頓生:“大哥放心!絕對不會說出去——還有大哥住在哪?大哥要不留個手機?大哥回家喂什麼貓?田園貓還是……”
匕首從內槽彈出的聲音讓巫瑾驀地一頓,乖乖閉嘴。
組隊時限結束,選手還沒分道揚鑣,執法系統會強制開戰——巫瑾迅速反應過來:“大哥別戳臉!!我還要靠這個出道……您看小腿肚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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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時漫不經心看了他一眼。
他手中的匕首比巫瑾見過的任何一把都要厚實,鋒刃摺疊處,棘輪一半裸露在外,無名指按住的地方,竟然是槍械獨有的扳機連桿。
“過來,不動你。”衛時開口:“還有七分鐘。”
巫瑾再次放下心來,藉著光又瞅了一眼,大佬手掌的薄繭分佈在好幾個指節。看來不僅僅是槍支,大佬所熟悉的武器範疇,應當遠遠超乎自己想想。
這個人,就像是為戰鬥而生。
兩人穿過齊腰高的草原,熹微晨光中,帶著河水溼氣的風從耳畔飛過。
匕首一端,銀黑色針體忽然彈出。
巫瑾張大了嘴巴。
這竟是一把麻醉槍。
衛時的瞄準點很低,在六十米外的樹下。少頃,巫瑾的懷裡就被扔了只兔子。
活的,麻醉劑量不大,耳朵耷拉著,四隻腿一蹬一蹬。
巫瑾:“……”
衛時慢條斯理道:“養著。”
巫瑾:“啊?!!”
淡色的天光中,衛時回過頭來。男人表情懶散,眼神不像初遇時駭人,但瞳孔細看還有煞氣。
巫瑾隱隱確信,只要這兔子死了,大佬立刻就能找上門來一槍崩了自己。
想到這裡,巫瑾立刻換了個動作,從拎著野兔耳朵變成——捧著。
衛時見狀點頭:“行了,以後再見。”
等巫瑾反應過來,人已經只剩下一個背影。
晨光越來越亮,巫瑾一手兔子一手槍,走了幾步還是沒追過去。忍不住喊了一聲:“誒,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