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何晨卻分明發現,紅與紫的更邊上,明明看不到任何顏色的地方,竟然也如同有光線一般,能夠讓物體升溫。
最開始何晨還以為是自己鑽研各種顏色光的溫度時,將承受光的物體分得不夠開,熱傳遞到了邊上沒有光的東西上。
但當他額外隔絕了好多次之後,卻分明發現,出現這般問題的原因,並不是他鑽研的時候不夠仔細,而是在這紅光與紫光邊上,當真有其他看不見的光存在!
有光,卻看不見!
好傢伙,何晨發現這一點之後,簡直為之深深震撼。
但轉念之間,他便又聯想到了聲音。
光是如此,聲是不是同樣這般?
一經嘗試,果然如此。
何晨發現,儘管聲音就是空氣震動。
但是卻並不是所有的空氣震動都會被以聲音的形式被聽到。
當聲音低沉亦或者高亢到一定程度時,儘管空氣仍然在震動,可是何晨卻當真聽不到聲音。
這與聲音大小無關,哪怕聲音再大,他都感覺到身體有些震顫了,但聽不到還是聽不到。
“唰!”
發現這些之後,何晨當即就探究起了自身耳朵的結構,以及眼睛的結構,想要了解了解,為什麼同樣是光,同樣是聲音,偏偏就是有的能夠感受到,而有的卻無論如何都無法感知。
尚未放大到細胞的層面,何晨便對自己聽到聲音的方式有了瞭解。
耳朵的結構相當清楚,振動傳到耳中後,便會透過振動鼓膜,繼而將聲音這種空氣的振動,轉化為耳中一部分物體的振動,從而讓人感知到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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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關鍵,似乎在於耳朵中,一個像是蝸牛一般形狀的東西。
而這個物什,只在人能夠聽到的範圍之內能產生反應,超過範圍的振動,它便無法對其產生反應了。
眼睛有所不同。
但是,透過其過程,終究都是一樣的道理,那便是人體的感知能力,都來自於身體之中的器官,而這些器官本身有其侷限,只能感知到一定範圍內的東西。
超出範疇,那便再無反應。
顯然,這兩個器官,確實能夠捕捉到一定的光與聲音,但是,感知的範圍也就只在這一定範圍之內。
超出這些範圍的光與聲,儘管仍然存在,但這樣的光,人看不見,這樣的聲,人聽不見。
聲與光,乃是天地之間亙古存在之物。
這樣的情況分明說明,所謂的視覺與聽覺,不過是人藉助這兩者所實現的能力。
“呼~”
明瞭這些之後的何晨,心中大量的感悟當即浮現而出:
“天地,生命......”
歸根到底說來,人能聽到能看到,確實是藉助了光與聲音,但卻並不代表光與振動是為了讓人能夠看到、能夠聽到而出現而產生。
反而,似乎更像是生命為了能夠更好地生存繁衍,依憑著天地萬物,方才產生了這些能力。
聲與光,亦或者說天地之中的一切事物,與人,乃至於與生命一般並列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