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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二章 排除異己文字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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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銓的同鄉歐陽安永終於注意到了王庭珪寫給胡銓的那首詩,為了攀附秦檜,他出面告發王庭珪,所謂愛屋及烏,要搞胡銓,自然不能放過所有同情他的人,秦檜將已經七十歲的王庭珪流放到了辰州今湖南沅陵)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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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庭珪的詩已經流傳了這麼久,他秦太師卻才知道,這不得不說是下面的地方官員不作為,於是江南西路的很多官員也因此降職。

張元乾的詞最後也傳到了秦檜的耳朵裡,可是張元幹早就辭官二十載,無官可罷,於是秦檜派人把他抓到了大理寺,審訊了很長時間,大約抓不到更多的罪證,只好削去了張元乾的官籍了事。

秦檜最痛恨的三個人是趙鼎、胡銓和李光,他曾在自己的書房內寫下三人的名字,提醒自己時刻不要忘記將這三人置之死地。

李光從參知政事位上下臺後,已經貶到了滕州今山東滕州),還算是富裕之地。可滕州知州老周沒打算讓這個曾經的副宰相過好日子。

周知州假意請李光吃飯,席間恭維李光,說他的詩寫的好,希望他賦詩兩首助助興。

李光趁著醉意,把心中的苦悶,和對秦檜的怨恨,以及對和議的失望,都化成了詩篇,當場吟誦了出來。

周知州早已命人記錄下來,然後密報給了秦檜,秦檜馬上指示御史中丞楊願彈劾李光,於是1144年李光再次被貶,這回他也到了海南島,在瓊州今海南海口瓊山)安置。

李光以為這已經是天涯海角了,再也沒有比這裡更苦的地方了,沒想到,更大的苦難還在等著他。

海南島在這個時候是宋國的最南端,但是海南島也分繁華和荒涼,瓊州靠近大陸,自然是繁華區域,吉陽軍和昌化軍,一個在海南島的最南端,一個在海南島的最西端,又是駐軍之地,艱苦程度可想而知。

另外,對於被貶的官員來說,還有自由程度和經濟狀況的區別。

貶官分為降官、安置、居住、編管、羈管、除名、勒停等情形。

降官只是降職處理,你還是有實職;除名就是剝奪一切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削職為民;勒停是停止你的一切職務,但榮譽銜還保留。

編管和羈管那相當於坐牢,編管是指將戶籍編入貶所,比如你被貶到海南,那麼你的戶籍跟著編入海南,然後定期要向官府報到,不能離開貶所;羈管更嚴厲一些,有專人看守你,相當於囚禁。

如果是判為編管和羈管,你去貶所報到的路上,會有專人押解。

安置和居住就好很多,相當於給你劃了一個專門的退休區域,不用定期報到,還有俸祿可以拿。安置是針對宰執大臣國級幹部),居住則針對百官,去居住和安置的路上,沒有專人押解,只會派一兩個大臣陪同,相當於遊山玩水。

李光到了海南島的瓊州,只是安置退休,他有相當多的時間不好打發,就想把自己在宦海浮沉中的所見所聞記錄下來,流傳後世,於是他就開始編寫自傳。

除了官方編纂的史料,其餘人編寫的歷史都稱作“野史”或者“私史”,不但不被官方認可,還會被官方無情打壓,因為你寫的東西可能會醜化朝廷。

李光作為前任副宰相,他了解很多官場的內幕,尤其他寫的東西,可能會夾雜自身對於朝政的一些批評和異議,這是執政黨不願意看到的。

李光已經是將近七十歲的老人,要寫一部書是很不容易,於是他就讓次子李孟堅幫他寫回憶錄。

李孟堅沒有他老子那麼深的城府,也不知道官場的黑暗,他有一次跟李光的侄女婿陸升之聊天,就透露出李光在寫自傳這件事。

陸升之原來是李光的門客,後來娶了李光的侄女,時任淮西提點刑獄司幹辦公事,只是一個小主管,現在李光又被貶,他雖然叫“升之”,但已經升遷無望。

當他知道李光在編寫私史,他意識到升官發財的機會來了,於是他改換門庭,立即向秦檜告密。

秦檜高興壞了,他正愁找不到李光的把柄,於是他一面讓他的親信兩浙路轉運判官相當於浙江高官)曹泳去調查取證,一面讓秘書省著作佐郎相當於國家檔案館副館長)林機趁面見趙構的機會力陳私史的危害。

趙構只說了一句“私史必須禁”,秦檜馬上就找到了李光編寫的自傳交給趙構,再添油加醋一番,說李光為害朝廷之心不死,還想留下不當言論留給後世。

和州今安徽和縣)通判副市長)呂願中也上書告發李光,說他和胡銓私下裡往來,寫詩作詞一唱一和,譏諷朝政。

於是李光坐實了“主和議反覆,後在貶所,常出怨言;妄作私史,譏謗朝廷;意在播揚,僥倖複用,及與士褒於罷政後往來交結”的罪名。

趙士褒是趙構的族叔,正兒八經的皇親國戚,秦檜誣陷岳飛的時候,他願意以全家一百多口人的性命保岳飛一命,於是被貶。

跟皇族勾結,這可是謀反大罪,可李光作為前宰執大臣,已經沒法再貶了,祖宗規定又不能殺,最後趙構不得已,只能是把他發配到更偏遠的海南島昌化軍,還加了一條“永不檢舉”,意思就是再也翻不了案了,永世不得翻身。

李光的兒子李孟堅參與了私史的編寫,被除名,發配峽州今湖北宜昌)編管。

受此案株連的還有另外八人,包括宗澤的兒子宗穎,秦檜原來的同黨程瑀。

可見,秦太師狠起來,連自己人也不放過。

秦太師還間接害死了不少人,比如留在金國的宋國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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