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田伯光倒吸了一口涼氣,將金瘡藥按在了自己的腿上。
“那個瘋狗,真不知道老子是不是睡過那傢伙的娘們。”
田伯光回想著那個擊傷了自己的刀客,用著因為疼痛而顫抖的聲音咒罵著。
田伯光作為一個採花賊,想要殺田伯光的人數不勝數。
在常年的追殺下,田伯光練出了一手快刀以及輕功。
憑藉著快刀跟輕功,很多要殺田伯光的人剛剛抽出長劍,便被田伯光用快刀抹了脖子。
田伯光強麼?
說強也強,說弱也弱。
能打過田伯光的人,沒有田伯光快。
比田伯光快的,又沒有田伯光能打。
真正能在這兩方面都穩贏田伯光的,也只有先天高手了。
但先天高手如果順路遇到也就罷了,沒有遇到也不可能整天跟一個採花賊較勁。
這種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武功,才讓田伯光成功的活到了今天。
並且在田伯光成名之後,田伯光就幾乎沒在吃過虧。
除了兩天前的那一戰。
那個用苗刀的刀客,在看見自己的時候笑了一下,隨後拔刀就砍。
自己因為沒有感覺到那苗刀刀客的殺氣,起手被壓了一下。
本來這點優勢,靠著自己的快刀跟輕功是能找回來的。
結果那個苗刀刀客就像是瘋狗一樣,長刀之攻不守,刀刀都奔著自己的下半身去。
正所謂一寸長一寸強,自己的刀比那苗刀刀客的刀,短了一截。
導致自己無法攻擊到對方的要害,最終在給對方雙臂留下了的十八道傷口的同時,自己的左腿也被那人一刀砍中。
那傷口在深一寸,自己的輕功就廢了。
沒了輕功的田伯光,一旦被人抓到,怕是想死都難。
這麼一想,到也算是僥倖了。
、、、、
“那個花老鼠被我砍傷了腿,絕對跑不遠。”
丁修跟寧採臣描述著自己砍傷田伯光的過程。
‘是跑不遠。’
‘田伯光的名,全都依仗著自己那雙腿。’
‘如果是其他地方受傷了,他還可能找個地方躲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