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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被毆打了一番後,關在了柴房之中。
不是他們不敢殺李尋歡,而是要等一等,將來在諸多武林名宿的面前公開殺了李尋歡。
否則怎麼彰顯自己的威名,得到諸多世家大族懸賞的黃金以及震動江湖的名望呢?
此時的柴房很潮溼,一陣陣寒氣砭入肌骨,李尋歡又不停地咳嗽起來,他只希望能有杯酒喝。
門忽然開了。
李尋歡聞到了一股酒香,接著,就看到一隻手拿著杯酒自門縫裡伸了進來。
那是一隻纖細柔嫩的手,只是略微有些蒼白——它屬於那個李尋歡日日夜夜夢想中的人。
林詩音已出現在門口,她一雙美麗的眼睛有些發紅,充滿了悲痛,也帶著些憤怒。
李尋歡澀聲道:“你來啦?”
林詩音帶著哭腔說道:“你既然走了,為什麼要回來?你難道要把我僅有的幸福都剝奪了才開心嗎?
我只剩了一個孩子,那麼一點點幸福,你卻眼睜睜地看著他被人打成了殘廢……”
李尋歡心底一整翻湧,紅著眼眶說道:“是我欠你的,別怕,我保證會治好他。”
她忽然跺了跺腳,道:“我的孩子不需要你救,我放你走,不管你是不是梅花盜,我都放你走,只求你這次走了後,莫要再回來了,永遠莫要再回來了!”
李尋歡嘎聲道:“住手!你怎麼能做這種事?你以為我會像條狗似的落荒而逃?你將我看成什麼人了?”
林詩音根本不理他,扳過他身子,就要解他的穴道。
要忘記別人的恩情彷彿很容易,但若要忘記別人的仇恨就太困難了,所以這世上的愁苦總是多於歡樂。
林詩音不愧是李尋歡刻骨銘心的愛人,她縱使被李尋歡拋棄、此刻又幾乎失去了孩子,但是她還是沒有忘記李尋歡的恩情。
關鍵的時候,她有著無與倫比的勇氣。雖然她武功低微,卻真正當得起一個“俠”字。
廳堂之中呼喝飲酒的所謂武林高手,給她提鞋都不配。
此刻她手拿一支珠釵抵在自己的脖子上,因為李尋歡不肯走。李尋歡若是再說出一個不字,她就要刺下去了。
李尋歡的淚水流到了心底,他沙啞著說道:“我走!”
林詩音身子一軟,跌倒在地,喃喃道:“永遠不要回來,這裡都是虎狼……”。
李尋歡縱身而出,全然不見一點受傷的跡象。
雖然他被毆打了一通,但是都是皮肉之苦罷了,這點痛苦跟銳金之氣切割臟腑相比,好比清風拂面。
苦難,讓人更加強大。
李尋歡尚未落地,忽然一道劍光閃過,急如流星。李尋歡把頭一偏,雙手一絞,就把劍奪了下來。
出劍這人也是少見的高手,臨危不亂,身子一翻,已滾出丈外,這時才露出一張煞白的臉來,顫聲道:“小李飛刀例無虛發,原來手上功夫也如此了得!是晚輩游龍生無禮,這把奪情劍就送予先生了!”
李尋歡仔細打量手中的利劍,信手一震,劍身發出清脆的鳴叫,激盪起一片清冷的月光。
李尋歡讚歎道:“好劍!原來是藏劍山莊的少主,怪不得有此名劍。
傳說中,狄武子愛劍成痴,孤傲絕世,直到中年時才愛上一位姑娘。不料就在他倆成親前夕,姑娘卻和他的好友幽會。
狄武子傷心之際,一劍殺了兩人,從此以劍為伴,以劍為命,再也不談婚娶之事。他的劍因而稱為奪情劍。
此乃殺妻證道之劍,用之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