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她來了,立刻就死死的瞪著她,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姜榆只當看不見,向韓大人行禮:“見過大人。”
韓大人拱手還禮。
按照理法,有可能犯案之人來這裡是要下跪的。但這姑娘連皇上都不跪,韓大人自然是不敢叫她再跪的。
“不知大人叫在下前來所為何事?”
“是這樣,關於馮澤以及他的隨從之死,下官查到了一些新的線索,皆與姑娘有關。故而想找姑娘前來問個清楚,也省的到時冤枉了姑娘。”
“大人請問便是。”
“三日前的早晨,姑娘所在何處?”
姜榆想了想,“在家。”
“可有人能為姑娘證明?”
“沒有。”
她記得殘陽那天很早就走了,說是蕭景燁讓他早點去,要帶他出去玩。
那個時候就只剩她和姜滾滾,總不能讓一隻狗來給她作證。
韓大人停了下,表情不好,指指跪著的那幾位,道:“姑娘可有見過臺下這幾人?”
姜榆走上前看了看,都是生面孔,搖頭:“從未見過。”
衣著華麗的胖子突然開口:“姑娘怎能撒謊?我們明明三日前還見過,那天早上姑娘與一男子一起來的,給了我五個金錠子包下我的客棧,還讓所有的夥計離開,說是不喜歡外人打擾。”
姜榆:“???”
啥?
那跪著的黑衣人也說:“數日前姑娘找到了我們,說馮澤世子幾次三番招惹姑娘,屬實該死。付給我們一大筆錢,叫我們與三日前的晌午時分去天德客棧把人解決,姑娘怎麼現在翻臉不認人?”
姜榆:“???”
一臉黑人問號都不足以表達她現在的迷惑。
什麼玩意就來幾個人說見過她還說是她找他們去殺人?
那黑衣人又道:“我這裡有一匕首,是姑娘交於我們的信物,可證明我們的確與姑娘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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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就從衣襟裡把東西拿出交給了一旁的衙役。
姜榆看了看。
還真是她的東西。
不過這匕首是她前不久畫好圖紙送去鐵匠鋪叫鐵匠按樣式做出來的,她還沒去拿,怎麼到了這兩人手裡?
韓大人接過來仔細看,匕首樣式新穎,不像是南國人慣用的兵器,便問:“這可是姑娘之物?”
“是。”
“可是姑娘送於這兩人的?”
“不是。”
韓大人將匕首放於一旁,沉聲道:“除去這三人的證詞,下官還在兇案現場發現了一對耳環,不知姑娘是否認識?”
他揮揮手,衙役託著木案送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