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大家都擔心不乾淨。隨著輸血技術的進步和對血液傳播疾病認識的加深,人們逐漸認識到無償獻血的重要性。無償獻血者通常更健康且無高危行為,從而降低了血液傳播疾病的風險——一般就像你這樣子的獻血者,除了報告之外,等會還要體檢。當然,體檢免費。”
說完之後,艾米麗還特地的停頓了幾秒,確定對方沒有再發揮那詼諧的口才,她才繼續說道:
“讓自願捐贈成為常規。付錢購買任何種類的血液,會被視為脅迫行為,且要處以高額罰款。此外,針對自願捐贈一事,設立了複雜的制度。人們在血庫捐血,簽署器官捐贈卡,在死後將身體贈給科學機構,這些全是免費的。
“以金錢交換人體部位者,可能最終會落到坐牢的下場。”
“法律規定得一清二楚,購買人體是錯誤的行為。”
“在這樣子的制度下,有關當局或許能夠在它們的記錄中追查到一個捐贈者,但捐贈者的資料都是封存起來,不受公眾監督的。捐血者的奉獻救了手術患者一命,但醫院以外的人根本不可能找出捐血者的身份。
血液被抹去了捐血者的身份,標記了條碼,倒入密封的塑膠袋裡。”
“患者買的就是血液單位,不是人體的一部分。”
“如此一來,接受血液者不會覺得自己欠了某位捐贈者的人情,而是會籠統地感激血液捐贈體制,尤其是感謝動手術的醫生。”
艾米麗的身上露出了某種感動和激動,而夏修則是在聽到對方論述法律之時就失去了聽下去的興致,轉而埋頭繼續寫手中的單子。
首先。
在人體生意的利潤公平方面,法律有其不足之處。
而且這上面還有兩個致命的缺陷。
第一,個人無法直接買賣,但醫生、護士、救護車司機、律師、管理人員等,全都能為自己提供的服務開出市場價格。
就像是患者按照法律上的規定,沒有付錢買心臟(不能買賣器官),卻肯定支付了心臟移植的費用一般。
醫院與醫療機構日趨從器官移植手術中獲利,有的甚至將收益分給股東。
供應鏈裡的每一個人都賺到了錢,只有實際的捐贈者一毛錢也沒拿到。
在明文禁止購買人體部位後,醫院基本上可以免費取得人體部位。
第二,道德困境。
血液的貢獻者貢獻出去血液,卻要面臨道德壓迫。
是的,作為貢獻者有時候是被社會道德所壓迫。
也許是道德不總是常在,所以,越來越少的人願意捐獻血。
而這時候,無償中就會出現另外一種形式的有償替補。
人們還發現另外一個囧境,他們發現血液並不是流向最有需要的人。
有時候貢獻者也會淪落到無血可用的情況。
缺血已經成為現在的常態,面對公共血庫無血可用,患者無奈買血、醫生難以干預的背後,是公眾對無償獻血的誤解和獻血制度的困境。
機制總是強調人們應當無條件地愛他們的鄰人,就像愛自己一樣。
他們愛著鄰人,卻發現鄰人之中藏著的不是同等的愛。
有償的市場有被消滅掉嗎?
沒有!
『血與肉的慾望若失去理性的引導,便會將人引向墮落與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