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奚自認為,寫的那段話,已經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方法了。
因為在電梯時,元奚發現了黑鳳凰竟然有勾引自己的意圖,所以才大膽的寫下一段告白信。
在對方有意的前提下,留下聯絡方式,能完成黑鳳凰本來的意圖。
因為是對黑鳳凰有利的事。
所以對方更容易在紙張上留下字跡。
再加上,有了河東獅吼裡的那句臺詞。
還能自然而然的提出幾個要求,不至於只能達到保底的主死僕亡。
並且臺詞裡的那段話,簡直太適合寫在認主契約裡了。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
把“認元奚為主”這5個字,放在預設元奚為主力輸出這句話中。
既沒有把5個字拆開,又改變了意思。
黑鳳凰即使不簽字,也不會引起多少警惕。
只要不引起黑鳳凰的警惕,在飛蟲去例行稟報之前,元奚就還有機會收拾她。
因為費了大心力。
所以在看黑鳳凰要抬筆留下聯絡方式時,元奚的面色不顯,但內心卻在拼命壓抑喜悅。
可不知道為什麼,人群突然亂起來,黑鳳凰又放下了手中的筆。
元奚只覺得心情大起大落,感受了一把從天堂到地獄的感覺。
怎麼就發生了意外呢!
元奚有些氣悶的看向發出動靜的地方。
只見一個渾身冒火的女孩,慌不擇路又跌跌撞撞的向黃藍風跑來。
她所過之處,人群驚慌的後退,亂成一團。
有人拿著喝了一半的礦泉水,徒勞無功的,往那個冒火的女孩身上潑。
有人則是尖叫著:“她突然就著火了!她突然就著火了!”
還有人驚慌失措的報警找保安。
說時遲那時快,渾身冒火,又異常驚慌的女孩,已經快衝到了黑鳳凰身邊。
黑鳳凰由於代替的是黃藍風的身份,所以不能暴露修為。
面對突如其來的火人,她只能下意識的,想把身前簽名用的桌子,立起來阻擋火人。
在那桌子上,可還有元奚的認主契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