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完這件事情,楊立楊立也就離開,不過在路上,他又被兩個家庭拿去處理糾紛。
一個糾紛是,兩兄弟要分家,需要村長等人作為見證人,這樣分出來財產,才能養兩兄弟接受。
這種分家的事情,在農村是很常見的,處理好了,兩個兄弟兩個家庭,就都會和睦相處,否則,就會出現分歧,矛盾不斷。
楊立處理好之後,能明顯地感覺到,有一絲一毫的蒼生氣息,進入她的身體之中。
他為村民做事,才能得到這種氣息。
第二個糾紛,這是兩家鄰里之間,因為一隻雞,產生了矛盾。
有一個人人家的公雞,跑到了鄰居家裡,將鄰居家裡的公雞,給生生打死了。那個鄰居家主人生氣,就把公雞打死,還煮了吃了。
兩家人就因為這點小事,差點打起架來。
楊立過去,讓他們協商處理好,最後兇猛公雞賠償鄰居一直新的小公雞,鄰居家這需要賠償那個人一隻雞的價錢,畢竟鄰居家可是吃了人家的雞。
處理完這個事情之後,時間已經快到中午了,楊立請回家吃飯,發現在家裡,梁月月已經過來了。
他就問道:“你來幹什麼?”
梁月月說道:“過來請你吃飯,然後我們談點事情。”
楊立就問道:“你是想要那個寶鼎?”
梁月月說道:“不僅僅是寶鼎,也有關於其他方面的,又怕你不喜歡的話,我們就只吃飯,不談其他的。”
楊立說道:“你請我吃飯,這是好事,我怎麼能拒絕呢。現在就走嗎?”
梁月月說道:“當然現在就走。”
兩人也就來到鎮上飯店,並且裡面一個包間。
楊立問道:“原來你早就定好位置了,是有心要請我吃飯,今天你要求我的事情,不簡單吧。”
梁月月就說道:“那倒不是,之前我們搞得劍拔弩張,其實也沒有必要,大家還是和睦相處比較好,所以今天,我們兩個就是朋友之間,吃飯,吹牛,聯絡聯絡感情。
楊立就說道:“我們本來就應該這樣,之前鬥來鬥去,真的是浪費時間。”
梁月月說道:“就是,但是,我們不打也不相識啊。”
他心想,你這麼強大,就是跟我們逗著玩,當然是浪費時間了。
兩人就這樣,不緊不慢的聊天。
過得好大一會,楊立見都沒有人上菜,他就說道:“這飯店老闆,是不是不想混了,竟然這麼久了還不上菜。
梁月月說道:“你不用焦急,那邊應該已經準備好啦,我就帶你過去吃。”
楊立哦的一聲,然後就跟著梁月月離開包間,去到另外一個包間。
那個包間很寬敞,一個橢圓形的長桌,桌子上面躺著一個女人,女人的身體上,盛放著食物。
這個,就是女體盛。
梁月月關門,包間裡面,除了飯桌上的女人,就只有他和楊立兩個人。
他就對楊立說道:“今天,我請你這樣吃飯,夠不夠誠意?”
楊立眼睛就眯起來,說道:“你可真是捨得下本錢。”
他過去,叫女人身上的食物放下來,看到女人的臉,竟然是上次那個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