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色』三歲時便送來了他身邊,與他一起長大。
是他的貼身保鏢。
兩人就如主僕般。
“我才不這樣覺得呢?”玫『色』一臉堅定,“我就是覺得少主寫的最為好看。”
齊亦烆一噎。
面對玫『色』這樣的謎妹,沒則。
不過,他想到白夕,忍不住笑了,柔聲的問道:“那你覺得白夕寫的『毛』筆字呢?好看嗎?”
白夕也會寫『毛』筆字,而且寫的非常不錯。
與他有過之而無不及。
“白夕小姐寫的『毛』筆字自是不錯。”玫『色』柔聲回道。
她見過白夕寫的『毛』筆字,很漂亮。
“那你覺得我寫的更好,還是她?”齊亦烆柔聲問。
“這個?”玫『色』為難了。
“她對不對?”齊亦烆見此,忍不住問道。
玫『色』咬唇,沒有回。
“所以啊,我一定不是這個世界寫『毛』筆字最好的人。”看到玫『色』這樣,齊亦烆也就以為她覺得白夕寫的『毛』筆字更好看,故而,這樣說了。
“不!我依然覺得少主寫的『毛』筆字才是最好看的。雖然白夕小姐的『毛』筆字很不錯。”玫『色』不再沉默,反駁了齊亦烆。
齊亦烆再一噎。
因為他一直覺得白夕的『毛』筆字寫的比他寫的好看。
玫『色』看到齊亦烆如此,遲疑了一下後,忍不住問道:“少主,你這麼早就起來抄寫王羲之的《蘭亭序》是要送給白夕小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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