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還拖鞋,謝謝。”
他接過去,道了句不客氣。
傅柒柒不知道說什麼,還了拖鞋回自己家。
容卿等對面關上門後,換上方才她穿過的拖鞋,格外舒服。
五點左右,蔣昊準時來接她。
8棟上不來,傅柒柒匆匆收拾了幾件衣服和手電筒裝進行李箱,開門拉著行李箱,不經意的看了眼702的門,按電梯下樓。
容卿透過螢幕看著她消失在視線中,臉色微沉,拿起桌邊的手機撥號。
“是我,容卿,明天,我去你那兒拿藥。”
莫景煜嚴重懷疑自己耳朵出了問題,他居然會主動打電話來乖乖拿藥,真是見鬼了。
“那你再順帶檢查檢查,看——”
得,電話又掛了。
這位的心思還真是隨心所欲。
他扔了手機,摘下眼鏡,躺到傅柒柒躺過的地方,將自己抱成一團。
空氣中有柒柒的味道,甜甜的,真好。
可是兩天都見不到人,他該怎麼辦?
若是再有雷雨天,柒柒會回來嗎?
柒柒,我好想你,剛走就開始想念。
床頭櫃上的香薰機依舊運作,似又回到暗無天日的以前。
“從今日起,你們二十人要在這裡度過二十天,且只能有一個人出來,若是出來兩個人,也只能是兩具屍體,聽到了嗎!”
那人腰間別著槍,敞開的胸膛有兩處彈傷,右眼處是一道從腦門貫穿至右耳的刀傷,眼底閃著異常興奮的光。
“我們吃什麼?”
稍年長些的男孩,顫顫巍巍的問。
“吃?呵!”
砰的一聲槍響,男孩倒地,血流了滿地,死不瞑目。
他明白了,他們既是食物又是獵物。
母親臨死前跟他說,卿兒,活下去才有希望,可是他努力活著,卻活在地獄中。
整整二十天,從無人生還的森林中逃出來,滿身血跡。
不是他的,是別人的,全是別人的。
他抬眼看著灰暗的天空。
母親,這個世界真的好無趣,若是都毀了該有多好。
他不知走了多久,從荒無人煙走到車水馬龍,只要看到他身上的血,所有人都避之不及。
只有一種人上前——警察。
他開始逃竄,他不想再被抓。
逃啊逃,逃了許久,不知身在何處,漫無目的。
“喂,要不要來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