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連她樣子,甚至名字都不清楚,只知道她的聲音,她的姓氏。
這種真的算是戀愛嗎?說是網戀都高看你自己了。
雖然說是這麼說,可男孩總是不經意就想起了她。
甚至把她的聯絡方式都沒有刪除,而是一直存在舊手機裡,一直在賬號裡。
即使過了半年,他還是忘不掉,每隔一些日子就會看著那個她。
直到某一天,他突然發現一件事情。
女孩的一個聯絡方式的頭像一直都是灰色的,再也沒有亮起來了。
他也不記得另外一個聯絡方式。
這無疑是天塌了。
人,總是要向前看的,不是嗎?
所以男孩決定將關於女孩的記憶放在腦海裡最角落,不再願意想起她。
甚至,只是用了三年,只要不是突然翻到關於那段訊息,他就不會想起女孩。
這算是……完全忘記了,對嗎?
在那件事的兩年後,男孩為了徹底忘記女孩,他做了個決定,他想再次創作。
創作可不簡單,首先是你要選題材,其次是創作的是個什麼樣的故事。
男孩躺在床上想了許久,隨後便看到房間牆角的那堆雜書裡的幾本漫畫。
他心想著:“填補童年,也確實挺不錯的。”
於是乎,一個星期後,一本填補童年,一本填補少年內心創傷的書,開始連載了。
一開始,男孩寫的並不是很好,但是隨著字數越來越多,故事內容也逐漸有趣了起來,當然,也少不了男孩……
不,現在應該說是青年了。
少不了青年對這本書滿滿的惡趣味,例如為了黑某人而增添的反派角色。
寫書一年後他算是忘記女孩了。
這是他第幾次這麼想了?
記不清了。
總之,現在設計一段劇情,解釋不通,穿越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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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必須得有新角色啊。
新角色……寫人設好麻煩。
算了,直接套用現實的人的人設吧。
哦,對了,有個女孩來著?正好用上吧。
在寫作的第二年,也就是在那之後的第四年。
這一天,青年照常瞞著舍友偷偷碼字。
一聲鈴響,打破了他那顆塵封已久的內心。
“你是?”
“我是你村頭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