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後,周玲玲開心的回到客廳,笑道:“我下去買早餐,你趕緊洗刷。”
“你是不是沒跟你家人說你來貢市了。”
“不是太忙了嘛,忘記了,不過剛剛經過我的據理力爭,我已經說服我媽了。”
周玲玲一臉得意。
方宇不以為意,之前他接電話的時候,周媽媽就已經沒有追究的意思了,讓他好好關照周玲玲。
吃過早餐,方宇拿了一件純粉色t恤攤在桌子上,思考了片刻,嘴角一咧,操起大頭筆在衣服正面胸口處寫下:我兇,我了不起!
他從小練習書法,毛筆、硬筆都寫的極好,不說造詣,單是美觀上已經達到了一定高度。
不然高考語文作文寫的一手字也不會一下子就將監考老師驚豔到。
另外還曾經鑽研過一段時間的藝術簽名,這也是擺攤時能隨時給人設計簽名的原因。
他仔細端詳了一會,又稍稍描了一下,才滿意的點了點頭。
程鋒手上拿著半個包子,在他身後看著,含糊道:“呵,這句話有點意思,你準備在衣服上寫這個?”
方宇點點頭:“每件都寫不一樣的,你待會在網上查查現在都流行什麼搞笑的名言短句。”
說完,他又取了件白t恤攤開,在後背寫上:姑娘,跟了我這麼久,就不想劫個色嗎?
“噗”
程鋒一口包子噴了出來,笑道:“這件我要了!”
......
下午不到六點,太陽還沒下山,方宇幾人便動身前往理工大學了。
昨天擺攤的位置太小,今天必須早點過去佔位置。
方宇、周玲玲、混球走在後面,三人都穿著統一的白色t恤,黑色大褲衩。
方宇衣服前面寫著:扶朕起來,我還能繼續!
周玲玲衣服前面寫著:來啊!互相傷害啊!
混球衣服前面寫著:男人,可以不帥,可以沒錢,但是一定要騷!
程鋒在前面蹬著一輛三輪腳踏車,後背上寫著:姑娘,跟了我這麼久,就不想劫個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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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還沒什麼,只有少數人感覺有趣,一到理工大學附近,就引起了大量人關注。
方宇幾人在昨天的位置開始擺攤,把範圍拉大了一倍多,還沒收拾妥當,周圍路過的學生已經圍籠過來了。
方宇站到路牙子上,大聲喊到:“走過路過,不要錯過,看一看,瞧一瞧,創意t恤隨便挑!”
他把重新修改過的促銷板子放到最前面,讓路過的人都看到。
一個抱著書本的帶著眼鏡的男生走到近前問道:“帥哥,這些都是你們自己寫的嗎,會不會掉色?”
方宇笑道:“我說不掉色你也不信啊,你放心,我們是用油性筆寫的,不長期浸泡是不會掉色,就算顏色稍微淡了點,也沒太大影響。”
很快,圍觀的人都開始自己隨意的看著攤子上東西,不過大多注意力還是放在t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