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是我兒子畫的,但是畫冊上的作者確實是另一個人。”
高霞告訴我們,由於陳達海患有唐氏綜合症,出版社擔心讀者看到陳達海長相以後會引起不適,所以就擅作主張找了個知名畫家冒名頂替。
“那陳達海同意嗎?”
“一開始是不同意的。但是出版社的人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同意把著名權轉讓給其他畫家的話,那他們就不會出版剩下的漫畫了。漫畫對我兒子來說很重要,這是他生命裡唯一的光,而且我們全家都靠畫冊吃飯,我們沒有資格拒絕出版社。”
就這樣,在出版社的威逼利誘之下,畫冊的作者就這樣被狸貓換太子了。
“因為這件事,陳達海有沒有和出版社的人鬧過矛盾?”
高霞否認了我的猜測,“沒有。我們沒有反抗的資格。”
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基本可以排除是出版社的人動的手。
“高阿姨,據我們所瞭解到的,您兒子從小就跟您住在一起對嗎?”
高霞有些自豪,“是的,我兒子身體不好,離不開人的照顧。他畫畫就是我領入門的,以前是在畫畫機構做過兩年的助手。”
為了能更好地照顧患有唐氏綜合症的陳達海,高霞至今仍未改嫁,始終陪在陳達海的身邊照顧他的飲食起居。
從家裡一絲不苟的擺設從不難看出,高霞在生活上是一個井井有條的人。
更準確點來說,甚至可以說得上是有潔癖。
在和我們說話的空擋,她就已經洗了三次手。
“既然您天天都和兒子呆在一起,那為什麼陳達海失蹤了一個星期,您也沒有來報案呢?”
面對我的質疑,高霞的臉上閃過一絲痛楚,眼眶也紅了起來。
“我沒想過他失蹤了,我以為他還好好的。”
“可是距離陳達海遇害確實已經過去一個多星期了,朝夕相處的兒子消失了一個星期,你難道不覺得奇怪嗎?”
高霞吸了吸鼻子,拉開抽屜,拿出一包紙巾。
我注意到,在高霞拿完一包紙巾以後,櫃子裡還剩下十三包紙巾。
她擦了把鼻涕,聲音哽咽,“我兒子每次創作的時候,都會需要極致的安靜。為了不打擾他,我都會把他送去酒店。每次只有在他完成作品的時候,我才會去酒店把他接回來。”
高霞告訴我們,每次陳達海畫新的畫冊的時候,他就會離開貧民窟,去到市裡的酒店居住。有時候是一個星期,有時候是一個月。
這對高霞來說,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陳達海外出的時間,你沒有聯絡過他嗎?”
“沒有。我兒子創作的時候不喜歡被人打擾,這是他的習慣。”
“那你不擔心他嗎?畢竟他的行動並不是那麼的方便。”
高霞搖了搖頭,眼淚再次掉了下來,“我擔心的,但是他不想被人打擾,我尊重他。他是我的兒子,我肯定是這個世界上最擔心他的人。”
尚詩雨拉了拉我的衣角,提醒我看手機。
我看了眼手機,有二條未讀資訊,是尚詩雨發來的。
“你不要用這種語氣和高阿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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