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鍾馳倒是沒有想到。
也不是她設計的。
真的只是當初,她讓小混混順手“拿”了那麼一次。
可能就是這麼巧吧。
驚喜之餘,鍾馳也順手做了次好人。
張家一直跟關剛有合作,包括這次騙錢的這個工程。
但是不知道關剛這貨是打著騙錢的主意的,合同籤的好好的,很多場合也是一起出席的。
現在只有他們家知道自己沒有參合這事兒,別人不知道!
有生意往來的,那是一定要調查的!
做生意的,哪有幾家公司是那麼清清白白的不怕查!
就算最後真的查出來沒什麼事,光是調查一下,就夠讓他們家喝一壺的了。
本來,張家發現的還算及時,他們也彌補的很好,但是合同的另一份是在關剛那裡。
而鍾馳在關剛出事之前,就已經把那份合同搞到手了。
正好拿著合同去跟張家談判。
她給了兩個選擇。
要麼,替姓關的把賠償款拿出來。
要麼,警局見,大家到裡面還是相親相愛的好兄弟。
正好梁父幾人還在裡面,能湊兩桌麻將。
張鑫要恨死鍾馳了,但是又沒什麼辦法。
張父也恨,可是權衡再三,只能照做。
賠錢!
張父這麼痛快,其實還有另一個原因。
鍾馳手裡還有張父一個把柄,就是之前她去找的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在張父的公司做出納,不知道什麼時候,跟張父勾搭到一起去了。
上次小混混拿給鍾馳看的照片,就是他們倆進酒店的照片。
小混混跟到了這件事之後,在鍾馳的吩咐下,找到這個女人,讓她錄了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