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京的臉一下子青了。
“哈哈哈!”任非將他嘲笑他的嘲笑了回去。
時煦沉默著,幫時子良收拾東西。
自家boss都動手了,白京也就顧不上去懟任非了,趕緊也去幫忙收拾東西。
任非看這主僕二人這麼盡心,自己也不好意思閒著,也去幫忙了。
時煦在山洞的最深處發現了一雙不知道是什麼材料製成的很沉的手套,手套的十個指頭上有長長的、尖利的金屬指甲,而那指甲上,竟然有乾涸的褐色的血跡。
是的,時煦非常肯定那不是別的東西,而是血跡,因為他在發狂的夜晚,沒少傷人。
第三天,他的指甲裡,沒少出現過這種褐色的、散發著腥臭味道的東西。
時煦抬起頭,正好對上了時子良的眼睛。
那雙眼睛裡,沒有絲毫的慌亂。
“是我從古墓裡拿來的。主墓室的入口處,有一個人身豹頭的怪物的雕塑,它的手上就帶著這玩意兒。墓主人肯定是想讓那怪物保護他,不過,他真是腦子有病。怪物是泥塑的,怎麼可能動得了?這麼精緻的武器,放在那裡也是浪費,還不如給我得了。”
“怪物動不了?那指甲上的血是從哪兒來的?”
“哦,我戴著它徒手掐死了一隻兔子。”時子良面不改色地說,“在這荒郊野嶺的生活,食物不是都得自己解決嗎?”
“回雲城你就不用為食物發愁了,所以,這雙手套也就不用帶了吧?就扔在這裡吧,反正在那個已經被開啟的古墓裡,它也會逐漸分化的。”
“分化什麼啊?你知道這是什麼材質嗎?”
“你知道?”時煦冷笑。
“我是植物學家,又不是考古專家,怎麼可能知道?但是,我把這手套帶出來後,它一直是這樣的,軟軟的,散發著金屬光澤,絲毫都沒有變舊。即使粘了兔子血,也迅速恢復了原狀。就像雨水從雨衣上滑落一樣,沒有留下絲毫的痕跡。”
“所以呢?”
“所以,你不帶的話我就帶著。”時子良拿過那手套,揣進了懷裡,“這可是股東,到時候找人鑑定一下,肯定能賣個好價錢。”
“我給你錢,你想要多少錢就給多少,行嗎?”時煦作勢要去搶那副手套。
時子良慌張地後退了一步,“不行不行,這不是錢的問題。或許,這項技術,還會填補我們在考古的某些領域裡的空白呢。”
時煦冷冷一笑,“這麼多年不見了,沒想到,爸爸您成長為一個心懷天下的人了。”
“這叫什麼話?你爸爸我從幼兒園開始就心懷天下了好嗎?東西收拾好了嗎?走走走,咱們出發。在這種小事情上爭什麼爭啊?”
“這原來是小事情啊?”時煦意有所指地說。
時子良裝聾作啞,“阿煦,你長大了,越來越不聽話了。”
“我寧願我從來沒有聽過話。”
任非愕然,“時煦,你怎麼這麼跟你爸爸說話?你不是說你找了他多年嗎?這好不容易找到了,就算不抱頭痛哭一場,也應該開開心心、親親熱熱的啊。你這算什麼啊?”
“對啊,榆木疙瘩,你這次總算開竅了,說了句人話。”時子良喜滋滋地說。
時煦簡直要氣爆了,衝任非吼,“你懂什麼?閉嘴吧!”
“好好好,我不懂,我跟白京看齊,什麼都不說了。”任非做了個投降的姿勢,後退一步,跟白京站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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