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出海至少要提前十幾天告訴他,讓他準備船隻,所需物品,以及配幾十個人跟著。
出海是好玩的?那可是比上山難多了。隻身上山都餓不死,吃不上肉,也能吃上草。出海的話,淡水和吃食都要精心的準備。隻身出海,就等著餓死渴死吧。
李來福顫抖著心肝想到的一種可能,死小子把貴人帶走了。他見到了祝東風,從祝東風的相貌推斷,祝小月既使有她娘七八分的姿色,,那也是少見的美人。
知子莫若父。李懷斯這個小兒子,他太瞭解了。看到喜歡的東西,就想佔為已有。有主的怎麼辦?拐走嘛。
李來福越想,覺得這種可能越大。萬一的可能,也要全力去解決啊。
他把能召集到的人,兵分兩路。一路找貴人;一路找他兒子。
李來福的打算是,萬一貴人真是跟他兒子在一起,找到了,就派人把他們送遠。
別再回來了,隱名埋姓,在外面過日子吧。
不是李來福想成全他兒子的心意,是實在沒別的好辦法。你想嘛,一個妙齡女子被一個男子拐跑了,既使毫髮無損的送回來,別人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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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爹孃還不得為女兒出氣?她男人還不得懷疑女子已經不乾淨了?
她男人是皇子啊,未來的皇帝。
還有她舅父,那可是現在的皇帝。
李來福的腦袋嗡嗡作響,快要炸掉。直後悔,當年這個死小子生病時,不該救治,早些死了,也沒這事了。
別怪當爹的心狠啊!萬一真是你搞的事,我們全家保不保得住還是其次,你二叔家都要受連累。我們能跑掉,你二叔家跑不掉。
岸上雞飛狗跳,心焦火燎,小船上卻是一片祥和。
李懷斯拿著竹哨瞧來瞧去,往嘴邊湊了兩次,最後還是把它拋到了海里。然後望向正在往嘴裡扒飯的祝小月,嘻笑道:“老實的跟著我吧,沒人會想到你出海了。那些傻子們,肯定在岸上找。”
祝小月一直把碗裡的飯吃完,才說話:“你準備去哪裡?”
“先不告訴你。”李懷斯轉了轉眼珠,嘿嘿一笑道:“放心好了,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
祝小月朝著船倉外面探了一下頭。
“船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嗎?萬一大雨來臨,你一個人能收帆嗎?”
“三日內不會下雨,下雨前,我們就上岸了。”
祝小月望了一會兒李懷斯,說道:“看著你挺聰明,做事怎麼不講後果的?”
“什麼?”
“在海上,我沒辦法。等上了岸,尋著機會,我就會跑掉。你總不能一直看著我。”祝小月稍想了一下,又說:“你長的這麼好看,又有錢,願意跟你的女子多的是了,幹嘛要找我這樣不願意跟著你的。”
李懷斯站起身,走到祝小月身邊捉住她的手,笑嘻嘻地說:“你看看天色,太陽要落了,我們已經離開了港口三個多時辰,這麼長的時間裡,我會對你做什麼?”
什麼都沒做啊!還給她做了飯吃。喔,抱過她,現在還拉著手。祝小月站著一動沒動,渾然不覺自己的小手在一個男子手裡有什麼不妥似的。
其實她難受的要命,汗毛都是豎著的。
她心裡想的是,不能讓對方知道,她怕什麼,要表現的平常。這樣對方就無法用她怕的東西威脅她。
“我們做什麼與我不願意跟著你,有什麼關係?”
李懷斯看握著手,看對方沒感覺,又去捏她的臉蛋,收了笑容說:“我們這裡的女子,若是被海賊擄去,都不願意再回來,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又不是你們這裡的人,哪裡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