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親說:老天爺給予每個人的東西是一樣的多,就看你是怎麼去看待了。你若是心胸夠寬,便能容得整個天下,若是心眼小,一根針都插不進去。
人與人是不同的,你不能要求別人都贊同你,就像你也會討厭某個人一樣。總在意別人的眼光,等你長到我這個年紀,就會後悔,為什麼沒在年輕的時候,敞開胸懷的笑幾回呢?
那時候他雖然不能全懂父親話裡的意思,但他想明白了,自己好胳膊好腿的,又沒偷沒搶的,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
自那以後,他就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平常人。
他覺得他很平常又正常,可別人不這樣認為。別人十六七歲都是娃的爹了,他二十了,還沒摸過姑娘家的小手呢。
伐柯人把適齡待嫁的姑娘都扒拉幾遍了,高的,低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活潑的,文靜的,都向他提過親,沒一個看上的。
伐柯人問他,你究竟想找個什麼樣的?
他說,看著順眼的。
啥樣的叫順眼呢?問他,他也不知道。
父親母親你一句我一句的爭辯,王嗣同聽的有些不奈煩了,說道:“好,我去看。”
王嗣同看到十六歲的郭思謹,終於知道了什麼樣的,才算是順眼。
就是她這個樣子。
像是一朵從清水探出頭的芙蓉花。
更讓他欣喜的是,她看到他時一剎那的眼神,初時是震驚,接著是憐憫,最後是平常。
三種情緒的轉換,不過是在眨眼之間,若不是王嗣同特別注意看她的眼神,可能會以為,她面對他,一直都是淡淡的,像是對其他普通人一樣。
他覺得這個姑娘既善良,又善解人意。
他最喜歡別人對他的態度,就是平常了。
把他當成一個正常人,普通人看待,不要覺得他是知府家的少爺就看高他,也不要因為他的那些個薄名就誇讚他,更不要因為他的長相而厭惡他,或是小瞧他。
在郭思謹的眼神裡,王嗣同看到了她懂他,懂他的心意。
那頓飯他吃的十分歡喜。在回家的路上,他就告訴母親:“明日著人來提親吧,她家人若是提條件,一併應下。”接著又改口說:“把彩禮也一併帶過去吧。”
他母親高興地應他:“是是是,但東西需要準備呀,總不能空著手上門提親。”
他問:“一天時間夠嗎?”
他母親說:“最少得七天。禮物要備,裝禮物的箱子要新做。”
他說:“三天,不能再長了。”
他以為她是願意的。
他還特意交待伐柯人,對那姑娘說,他一生只娶她一個,她想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若是她說,想讓他讀書,考科舉做官,他也願意。
若是她說,不想現在成親,想在父母身邊多呆兩年。沒關係,他等她。
伐柯人回來後,他急問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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