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家之後,李淑芬的生活就變得充實起來,她早上把孩子送去學校,然後就回家做衣服。
除了做飯和接孩子以外,李淑芬基本都在做針線活。
蘇眉的生活還是一成不變,每天在家,教室,食堂,實驗室,四點一線的跑著。
充實的生活總是會讓時間流逝得飛快,不經意間,一晃就過去了兩個月。
眼看著將近年關,李淑芬才終於做好了所有的衣服。
她讓蘇眉約了時間,趁著週末把衣服送到了秦家。
衣服的款式都是蘇眉根據幾人的特徵設計的。
師孃戴銀是個女作家,平常都在家自由寫作,生活比較寫意素淨,蘇眉就給她做設計了一條很優雅的長裙,配了一條帶袖口的披風。
大師孃梁靜是校長,屬於女強人那一掛的,蘇眉也結合她的身份,給她設計了職業套裙,穿起來幹練又得體。
至於大師孃的媳婦和女兒,蘇眉給她們設計的都是八十年代初偏港風的時裝,既時髦,又有獨屬這個年代的韻味。
這些對蘇眉來說都沒有難度,畢竟她不需要真的設計衣服,只需要把心中認為適合的衣服,根據記憶畫出來。
作為一個搬運工,將未來的東西搬運過來,自然是沒什麼難度。
幾身衣服自然也都順其自然的得到了衣服主人的肯定。
除了衣服外,李淑芬還用做衣服剩下的邊角料做了頭花,繡了手絹,荷包等物品,無償的送了出去。
原本大嫂是不打算收梁靜錢的,畢竟梁靜給了秋秋學上,這麼大的恩情,李淑芬無以為報,又哪裡好意思她的錢。
可梁靜執意要給,說她很喜歡李淑芬做的衣服,但李淑芬要是不收錢,那她以後就不會再找李淑芬做衣服。
最後李淑芬無奈,只能把錢收了下來。
四身衣服一共是八十塊,李淑芬剛跟蘇眉回到家,就拿出了五十塊要遞給蘇眉,她說:
“活是你給招攬過來的,衣服款式也是你設計的,這些都是最難的,衣服受喜歡,主要還是你設計出來的款式新。
我只是下了些苦力,就只該按照下苦力的價格拿錢,這錢你必須要收下,要不然我會不好意思的。”
設計確實是很值錢的。
但是這麼仨瓜倆棗的,蘇眉並沒有放在眼裡,不過她也沒有分文不取,她從大嫂手裡拿走了二十塊錢。
然後她明確告訴李淑芬:
“大嫂,設計確實很重要,如果是別人,我肯定要拿走一半的錢,但是大嫂現在正是需要錢的時候,所以我只要走二十。
你不是還打算再買一些布料給我大師孃做衣服,如果你給我五十,那剩下的錢你買完布料就所剩無幾,這兩個月就白忙活了一場。
這是我們第一次一起賺錢,我就讓著大嫂一些,如果以後我們有機會一起賺更多的錢,那我肯定會拿走我該拿的錢。”
錢蘇眉可以少拿一點沒關係,這點蠅頭小利她也不在乎。
但是她得讓李淑芬知道,她只拿這些錢是因為她大度,而不是她的設計只配拿走這些錢。
畢竟在她的計劃裡,和李淑芬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該說清楚的還是要說清楚。
她不差這二十塊錢,但她還是象徵性的要走了這一小部分。
因為升米恩鬥米仇,人心是很複雜的,她這次為了李淑芬好不拿,下次再因為可憐李淑芬也不拿。
以後賺的多了,她要是拿了,誰知道到時候李淑芬會怎麼想。
人都是有私心的,蘇眉雖然已經認可了李淑芬的人品,但是她想和李淑芬長久的交往下去,就必須得把握裡面的尺寸。
而且,她收了錢,也會讓李淑芬心裡好受一些。
不過,話蘇眉雖然說到了位,李淑芬那邊除了感激之外,卻是沒怎麼太放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