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女兒給兒子換媳婦兒,也是這裡的習俗,都是兩家說媳婦困難,兒子歲數大,或是兒子有缺陷,兩頭都不捨得花錢。
總之也是女兒為兒子犧牲,吃虧的是女兒,換親男比女大二十歲的也不少。
這樣兩家差不多誰也不吃虧,只有女兒吃虧,父母是不在乎的。
有的人就想賺一把,或是沒有兒子要換親的,就賣女兒。
賣了女兒給兒子說媳婦還能落一部分,不要給兒子說媳婦兒的是幹得,一家人就過個富裕。
拿女兒的婚姻揮霍,就連富裕的人家也有這樣乾的。
評劇劉巧兒的爹可不是因為窮吃不上飯,他還是很富裕的主兒,只有一個女兒,還賣給五十歲的地主,窮主的人還能得了誰。
國家嚴令都擋不住這個風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可是一句箴言。
藺簫正在吃飯,就聽到大門哐的被衝開,跑進來一個姑娘。這些天藺簫把適婚的姑娘已經認全。
這個姑娘就是村東頭陳家的二女兒,她的大姐就是被父母賣到更深的山裡,那裡更窮,是解放前的事,賣了三百大子兒,就是銅板,窮人家是沒有洋錢的。
姑娘名叫陳世蘭,她的父親陳東民,母親周翠霞。
姑娘這樣慌張逃竄,藺簫瞬間就想到了什麼,藺簫噌地站起來,衝進來的陳世蘭被她擋住,才有撲倒在地。
隨後追來的有陳世蘭的哥哥陳光明,還有陳東民兩口子。
藺簫的臉色瞬間就沉了下來,還有什麼不明白的:“都給我老實站住!”藺簫一聲斷喝,三口子如同石化。
很快陳光明就反應過來:“陳世蘭!你往這裡跑什麼?她能給你撐腰?”
陳世蘭躲到藺簫身後,戰戰哆嗦的抓住藺簫的衣襬:“主任!救我!他們賣我啊!,那個男人三十多了,趕上我爹的歲數,我不去。”
“他管得著嗎?”陳光明怒吼道。
“蘭子,你到這裡來,她能管你飯?養活你嗎?”周翠霞在教育陳世蘭:“我養你為的什麼,誰會白養女兒,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們怎麼能白給別人養女兒?吃飯,穿衣十幾年得多少錢?還有奶金錢,不還回來我們豈不白搭養了女兒。”
“我就不去!”陳世蘭出言抗拒。
“你不去不行,人家給的五十塊錢,已經給你哥下了彩禮!”陳東民果決的說道。
藺簫一聽大怒,他們乾脆沒有把她當一回事,當著她的面大言不慚的侃侃而談,賣女兒的理由無比的充足,自己的工作都白做了,真是一點自覺性也沒有。
基於他們是賣過女兒的人家,藺簫還對他們特別的教育,把她的話當成了耳旁風,這樣恬不知恥,真是奇葩人家。
不知悔改,藺簫只有下狠手了。
幾個人不服藺簫,陳東民得意的說道:“女兒是我養大的,誰管得著我賣,養頭豬還能改善生活,養個人就白養嗎?我就是不服,我偏要賣女兒,你管管試試?”
藺簫沒有立即接話,就聽他們一家還有什麼不講理的混賬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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