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縣太爺
四條人命,這件事不可能過去。
現在留著他,是他還有用。
那些事,程老二夫妻冷眼旁觀,沒有參與。
可是,沒有參與就無辜了嗎?
賣了宋采薇和孩子,拿走他們的房屋和田地。
那些錢,他們也會用。
用了沾著人血的銀子,怎麼能無辜?
如今,事情沒有發生,熙微可以留他們夫妻倆性命。
但是工錢,她不會給!
程家沒有分家。
給了程老二工錢,就等於給了程大仁。
程老二到底不笨,心裡閃過許多念頭。
他姓程,那是他爹。
但是,腦海中忽然回想起北山寨的事情。
那天,他爹一臉平靜地對他說:“宋采薇這個人不能留著了,你去北山找個人。”
他爹以前雖然愛財,小氣,愛記仇,脾氣也不好,也不愛下地幹活。
但對他們幾個兄弟還算不錯,起碼沒讓他們餓死,也沒像老五那樣,隨隨便便就趕出家門。
他一直以為,他爹就是個普通的鄉下老頭。
可是,他說出不能留這句的時候,像是說家裡雞肥了,該殺了煮湯一樣。
北山寨,他知道哪兒有土匪。
在那之前,他只知道土匪都打家劫舍,搶奪財物,殺人越貨。
殺人,就是一刀捅進去,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然後,人就咽氣。
去往北山寨的路不好走,他拿著他爹給的東西,在山下找到了人。
那人半拖半拽,把他拉到半山腰,從一條密道進了山匪的大本營。
一群人正在喝酒,為首的男人長著絡腮鬍子,面容和煦。
如果,在外面遇見,他可能會以為那就是個尋常的武夫。
他說了他爹的名字,還把手裡的東西拿出來。
那個人就笑著說,讓他放鬆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