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說著說著就哭了,說她們只是想給姜丹青點顏色看看,並沒想到那些男生會那麼瘋狂。說完,幾人留下一個u盤就逃跑似的走了。
姜父開啟u盤,發現裡面正是女兒被人凌辱的畫面,十幾個男生,一個接著一個,任憑女兒咒罵,發出了不似人聲的怪笑。
禽獸!畜生!
有了證據,警方抓到了嫌疑人。然而結果卻是,但幾人都是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可影片裡那些人一個個人高馬大哪是十四歲的樣子?
警方說沒辦法,戶口上這些人的確不到十四歲,只能勒令其家長嚴加管教。然而這些人能有今天所為怎會沒有家長的驕縱,交涉中從那些父母的有恃無恐極為猖狂的態度就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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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父不要賠償,只要求幾人道歉,並接受少管所管教。結果幾人不但不道歉,還叫囂道:“再惹我信不信我殺你全家,反正我殺人不犯法。”
這一刻姜父如被雷擊,喃喃自語著不知道在說什麼。
之後在姜父消沉的時間裡,眾多記者紛至沓來。
記者:您和您女兒關係好嗎?
姜父:好。
記者:那您為什麼還要生兩個兒子呢,請問您是重男輕女嗎?
姜父:不是,當時有了就要了,不是刻意……
記者:哦這麼說您對第一胎是女兒很不滿意嘍。
姜父:沒有。
記者:聽說您有打拳的習慣,您對您女兒會動輒打罵嗎?
姜父:你到底想問什麼!
記者:您的女兒在學校有暴力傾向,您不覺得這是您教育上的缺失嗎?
姜父:滾!
記者:您平時有關心你女兒的心理健康嗎?
姜父:滾!
記者:您覺得您對您女兒的死應該負主要責任嗎?
……
眾多記者中,只有一名記者呼籲應該與時俱進調整相關法律。結果這條報道的關注度還不及一個二線明星揉鼻子的關注度高。相反,更多無良記者捏造的新聞卻大賺眼球。
《14歲女兒因不堪忍受父親長期猥褻選擇自殺,臨終絕筆痛斥父親獸行》
《禽獸父親奪走我的第一次,居然還說》
《絕筆:那年我十一歲,酒醉父親爬上了我的床》
《父親強佔了我,我卻不可自拔的愛上了他,只因他用了這東西》
不僅如此,新聞還報出姜某因不滿賠償數額少,遲遲不肯將女兒火化,還說活著沒給家裡帶來好處,死了必須給家裡賺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