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拉米亞不會明白,向她這種身處小組,卻擁有武器自由的權力,是多麼的“受寵”。
葉才三和諸伏景光就沒拿到擁有殺傷力的槍。
諸伏景光的步槍彈匣裡都是空包彈,最多能換個麻醉彈。這叫什麼狙擊手?就是個望風的。
而普拉米亞,別說能隨性研究使用炸彈,她身上零碎的小玩意——手雷,袖珍,鈎爪,沖鋒槍……貝爾摩德都不能這麼武裝自己!
要是琴酒知道芙琅明這麼自由,他都不會親自和芙琅明交易——雖然那次他確實沒露面。
整個組織,估計只有盧西因敢放任如軍火商人般的芙琅明和史考兵在自己身邊。
光熙開啟手機,又草草看了遍葉才三的計劃。
她和白馬介入警方調查,知曉第一手情報。
葉才三後場援助,尋出炸彈地點,並在該地點放置他們設好的一處暗號。
該暗號的地點就是蒂娜用於做掉警察的陷阱,那裡的炸彈當然是由蒂娜安放。
——也能讓保鏢們看好守護目標,不讓她們去往炸彈所在地。
葉才三委婉提出:把目標引到陷阱處,炸彈犯本人不是必要條件。
光熙在警方內部,還能放放煙霧彈。
葉才三分析了爆炸犯七年前和三年前的行動,他認為瘋狂的犯人會選擇地標建築動手。
最好是高處,這樣爆炸發生時,全東京市民都能看到。
比如東京鐵塔。
所以萊伊和外圍成員一樣,被安排在了港區和千代田區。
至於犯人會不會像三年前那樣搞出爆炸前三秒出現下一個地點……不管有沒有,反正組織會替換掉犯人的暗號,並在新聞上播出。
錯誤的暗號指向了新的地點,犯人的舊地點沒有任何意義。
就算舊地點爆炸,新聞媒體都能痛斥犯人的不道德,因為暗號的指向地根本不是舊地點。
七年前,計時器其實已經停下了。
但由於同夥被警方追擊死於車禍,他洩憤般地引爆炸彈……
這個犯人,自尊心很高。
他是要向警方複仇,不是向民眾宣洩。
他要向社會宣傳警方的無能,不是彰顯自己的不講信用。
如果有人截了他的犯罪,他會怎麼做?
不管是把對方踩在腳下,再利用這份“功績”進一步嘲諷警方;還是欺軟怕硬,躲起來瑟瑟發抖;甚至覺得自己被盯上了,轉而向自己的複仇物件警察)尋找庇護……嗯,後者的可能性著實不大。
不過沒關系。
暗處的影子計劃師笑了笑,用手推了下自己的金絲邊眼鏡。
他的目標從來都不是起爆犯的「性命」,而是起爆犯的「存在」。
只要他們截了起爆犯的炸彈,再透出新的地點,警察就會把他們當成起爆犯。
有了這檔身份,足夠引出目標人物了。
根本不需要綁架起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