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遊樂場與煙花 方羨覺得如果不是車載音……
方羨覺得如果不是車載音樂的背景太煽情, 而靳淩的電話鈴聲又太突兀。
他也不會想起去年聖誕節,他給兩人餐廳訂的位置正對著電視塔,靳淩原本是想訂煙火表演, 託了許多人脈關系申請放煙花,他甚至願意以公司名義或者單位名義放給市民看, 但最終還是沒能成功, 因為市區不再允許燃放煙花, 所以決定改成了無人機的表演, 空管委的各項飛行許可辦得很快,因為表演團隊和他們有業務往來。
表演公司的創始人和靳淩很熟, 來公司確認最後的表演方案時,還特意問了一句,“哎喲喂, 老同學, 你這是好事將近嗎?”
雖然靳淩端著,似有似無地冒出一聲,“嗯…”,隨後慢條斯理說:“不是?我就不能是年末了請大家一起看,高興一下嗎?”
對方負責人不屑哼了一聲, “我信你個屁,那你最後要加個to suer vibe?”,
又問:“suer vibe是什麼?這不是人的名字吧?”
靳淩不耐煩地誒了一聲,笑著說:“你問那麼多幹嘛?好奇心那麼重, 要不聖誕節請你去我家坐著, 我們一起過?”
負責人只得出了一個結論:“要結婚前都是這樣的酸臭。”然後擠眉弄眼看向方羨。
方羨替靳淩為那句“好事將近”淡定從容地點了點頭,應該是吧?餐廳是夏怡喜歡的,婚戒, 半年前就訂好了,剛拿到沒多久,今晚的表演當然是單獨為她準備的,選電視塔是因為位置好適合表演,順帶請大家一起看了,幾乎是靳淩絞盡腦汁想出來的,一切緊鑼密鼓地安排。
餐廳原本問需要他們準備花或者蛋糕嗎?靳淩拒絕了,方羨猜他可能並沒有打算在公眾場合求婚,也是,兩人都不是高調和張揚的性格,只是這個suer vibe,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大概只有兩人知道。
但那晚真是有太多不順,一個星期前天氣預報便說有寒潮預警,城區最大風速約四至六級,表演前半小時突然告知他們天氣突變,風太大,雨太大,條件不允許,飛不了,這個訊息方羨甚至都還沒來得及通知靳淩。
靳淩就給方羨打電話,興許是過於生氣,呼吸聲厚重清晰,像是今天這個生冷的風,沉默了半分鐘,才緩緩開口問他,現在有事嗎?沒事就來開車送他去機場,他喝酒了,現在開不了車。
等見到靳淩的時候,雨小了,可空氣如同灌滿了水的魚缸,又涼又腥,毛毛雨簡直要鑽進每個毛孔,臉鐵青,他看起來心情糟糕,正在抽煙,大衣的帽子蓋在頭上,拉下帽子時,積雨就劃落,順著臉頰滴在衣襟上。
汽車行駛了十來分鐘,車廂內毫無聲息,靳淩不開口,方羨也不敢多問什麼?或許是求婚沒有答應?但這個想法産生的瞬間就被他掐掉了,因為靳淩輕輕地呵了一口氣,好像從體內放出了一隻氣球,反倒有種狂風後雨落地的沉寂,輕飄飄地說:“我們分手了。”
“剛剛她哭得很厲害,說她一個人太累了,太辛苦了,我不能過去,她不能回來,她覺得看不到未來,我們都更愛自己,愛不再同頻,說感覺這些年我們都在互相耽誤,現在有些話我都分不清楚是氣話還是她的真心話。”
然後只剩雨刮器唰唰的聲音,方羨以為結束了,靳淩深吸了一口氣,重新開口。
“耽誤這兩個字讓我想起了…我媽,我爸死了之後,很多人給我媽說她還很年輕,至少還有大半輩子要活,不要因為一個死了的人而犧牲了一輩子,我那個時候太年輕,聽到這個事情反應很大。”
“我不知道…她是因為我,還是因為什麼,這些年她一直都是一個人,生活,工作,吃飯,散步,看病。”
“但其實以她的性格,她是不會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也包括我的。”
“所以,有次我問她要不要搬來和我一起住,她開玩笑說,她已經給我當了十八年的保姆了,不想再當了,而且我有我自己的人生,說大家都有自己要過的人生,這就是她的人生,命就是這樣的。”
“我懂她的意思,可我也不知道怎麼開口,告訴她如果她哪天遇到了合適的人,也可以…”
這段話的末尾,靳淩停頓了好久好久,久到方羨以為他不會再說接下來的那句話。
“試試,我不會怪她的,他也不會怪她的。”
車進了下穿隧道,剛剛還車燈如織的路面此刻被什麼吞噬了似的,聲息近乎消失,出下穿時,方羨聽到靳淩短促地笑了一聲。
“所以,今天夏怡說她想分手的時候,我有點無言以對,覺得我沒有資格挽留她,所以我也沒有求婚,因為這好像也不能改變什麼,反倒有點像是在逼她,但也可能是那種情況害怕她拒絕…我也很生氣放不下面子去挽留她。”
雨在夜裡下著,他聽靳淩說話,甚至忘記了開空調,所以冰涼的氣息沁入他的心髒,從內到外都冷透了,他猜靳淩應該比他冷多了,車快到機場了。
“如果她說的每句話都是真心的,那她可能也不是不愛了,只是沒那麼愛了,在更艱難的選擇面前,她知道自己更想要什麼,放棄沒那麼愛的那個很正常…有的東西結束了,就是結束了…”
“我現在去可能也沒什麼用,太一廂情願,也不夠體面。”
就好像是被傷害之後的自我防禦,靳淩居然還輕笑了一聲,“我現在就像個笑話,所以你覺得我還要進去嗎?”
方羨還記得那個唏噓的畫面,最終只剩一個人落得一場空歡喜,靳淩眼裡道不清是沉痛還是釋然,對他的傾訴這些,未必是前所未有的信任,也未必是想聽他的意見,大概只是想有人順著他說。
方羨認真地說:“哥。”,他第一次叫靳淩,哥,這個稱呼,大概就是人在某個人面前,什麼理智清醒,謹言慎行,邏輯心機,通通滾蛋,和什麼事情,什麼地點,什麼時間,都沒有任何關系,誰都可能是個大傻逼。
“我不知道你該不該去,但是你自己知道答案,不是嗎?”
然後見靳淩愣了一下,大概是彌留的希望還是讓人心跳加速,然後幾乎是火急火燎地開了車門,頭也不回地鑽進雨後潮濕的霧中,飛奔向國際航站樓。
但那天機場裡發生了什麼,方羨不得而知,機場入口的警察提醒他,車不要停留過久。
靳淩最後是自己打車回家的,那晚之後,靳淩給自己放了一週的假,沒有來上班,方羨只好省去之前的一切的,給底下的人說,他是十冬臘月淋雨導致了重感冒,等再次見到靳淩的時候,黑眼圈下的林林總總的疲憊太明顯,幾乎整個冬天都是半感冒狀態,但凡有外場工作,習慣性的動作就是搓被凍得發涼的手,夠到嘴邊呵了一口氣,鼻尖被凍得通紅,任誰看都是副死氣沉沉的壓抑。
而這一切罪魁禍首都是,關於某個人,關於這個來電的人。
方羨想,他要不要幫靳淩接這個電話,這已經是第四個電話了,她肯定是有什麼著急的事情,理論上是不該的,應該是等老闆下來,告訴他,等他自己回撥過去,這才符合規矩,但他欠靳淩好多人情,剛畢業就因為失誤把一個價值幾百萬的單子搞砸了,雖然被罵得狗血淋頭,但人也沒有追責,如此種種。
所以方羨還是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