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尼爾·波茲曼的《娛樂至死》在我看來就是預言了網紅經濟的到來。”
洛明的這番話讓陳俊苗好長時間都沒回過神來,娛樂至死她知道,但是網紅經濟這個概念他之前都沒有聽說過。
其實網紅經濟的誕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必然的。
因為網際網路技術的進步勢必會帶來跨地域,跨文化的廣泛連線,同時也會催生出網紅經濟。
前世國內人們對網紅的普遍關注最早始於2012年。
這一年誕生了很多網紅,比如說東哥的老婆奶茶妹妹,犀利哥,還有現在在米國修腳的鳳姐等。
不過那時候的網紅還只是起步,真正網紅扎堆出現的時候,就是在2014到2016年。
而在2016年以後上頭對網路直播進行了嚴格內容限制後,2017年網紅經濟有所沉寂,2018年因為短影片再次興起。
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迎來了網紅經濟的爆發式增長,促成了MC機構的壯大,推動了網紅的產業化發展,網紅屬性呈現出職業化、擬人化、虛擬化等特徵,並朝著多平臺方向發展。
隨著直播平臺開始飛速發展,網紅經濟逐漸進入產業化發展階段,說是資訊科技的進步催生了網紅經濟也不為過。
奶茶妹妹,犀利哥火的時候,網紅傳播只是最基本的文字+圖文的形式。
而直播行業興起後,網紅就變成了影片形式。
再過幾年短影片+直播帶貨興起後就會變成移動影片+音訊模式,總的來說,網紅經濟的發展和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是一致的。
而網紅想紅從最初的只需要文字創作話題炒作變成了需要知識段子創作、內容創作。
網紅經濟的變現模式也一樣,起初是版權收入後來就變成了商業廣告收入,最後說電商廣告收入,以及內容付費、獨立品牌發展等。
洛明把這些都說給了陳俊苗聽,過了好一會兒,陳俊苗才說道:“洛總,你說的網紅經濟我大概明白了只是我不太清楚火到什麼程度算是網紅了,能帶來經濟收益?”
“網紅其實和明星是一個概念,看網紅的價值可以像評估明星的價值那樣展開。”洛明說道。
“洛總的意思是,只要能對粉絲某些行為產生影響力,同時具有較強傳播力就算網紅了?”
“差不多吧!只不過相較而言網紅比明星的門檻更低,壽命也更短,
畢竟網紅經濟是依託網際網路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傳播及其社交平臺推廣,透過大量聚集社會關注度,形成龐大的粉絲和定向營銷市場。
這就註定了網紅火的快,衰落的也很快。
而判斷網紅能帶來多少經濟效益,能不能讓公司賺到錢,就是要看營銷市場做的怎麼樣。”
洛明說到這兒陳俊苗就懂了,因為接下來就是她擅長的領域了。
這不就和判斷明星有多少活粉是一個概念嘛!陳俊苗在娛樂圈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了,對這方面還是很擅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