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就是覺得一般的案子肯定不需要溫律師你跑一趟。”
“呵呵!洛總太過獎了,不過這個案子確實是出人命了,大概半年前就是高考剛剛結束的時候。
有一個高三的學生,在學校的時候一直被同學80,高考結束第二天去學校領答案的時候,之前欺負他的幾個人還不肯放過他,一群人把他圍住打了一頓。
那個學生被打急眼了,四下摸索了一下,摸到了一塊石頭,直接就砸到了領頭欺負他的同學頭上。
那個學生砸的地方有點微妙,還是含怒出手,送到醫院的時候人就已經沒了。”
“這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吧?”林淑雯問道。
溫松嶽搖了搖頭道:“正當防衛本身在法律界定上就是個難題,條文規定不能包含各種現實情況。
就拿這個學生來說,現在我們把這個學生代稱做A。
有好多個人在拳腳毆打當事人A,A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進行一次反抗攻擊,抓起石頭砸中了其中一人,致死;這個時候其他人有的停止,有的來奪石頭。
這個時候有幾種情況:
一:A認為其他人奪石頭後,自己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證,他繼續用石頭攻擊算不算正當防衛?
二:A手中有能威脅到他人生命安全的石頭,其他人空手,A的生命安全還受到威脅嗎?
三:A的這塊石頭真的是他在地上撿起來的嗎?如果是被人圍起來之前就偷偷揣在身上的,是不是能認為其實A早有預謀,計劃靠正當防衛殺人?”
林淑雯和洛明聽完以後都有些懵。
溫松嶽笑了笑繼續說道:“當時的事實是A用石頭砸死人後,並沒有第一時間扔下石頭,而是繼續揮舞石頭。
事後A自己說是擔心這些人把石頭奪下來以後,還會繼續打他。
而圍攻A的人,則是說,他們沒有放A走,還撲上來,是看到有人被砸以後擔心自己受傷才想著按住A把石頭搶下來。”
“可這些人搶石頭也有可能是為了殺人報仇吧?”洛明說道。
“是有這個可能,但法官問他們,洛總你覺得他們會怎麼說?”
“換做是我的話肯定不會老實說出自己的看法。”
“對吧!所以話題就繞回來了,正當防衛的判斷真的可以僅憑個人口述就確定他的主觀想法嗎?”
洛明的林淑雯對視一眼都沒有再發展意見了。
溫松嶽笑了笑問道:“洛總,林總覺得這個案子是怎麼判的?”
“我覺得有溫律師出馬,那肯定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了。”林淑雯說道。
“都死人了,怎麼著也得是個防衛過當吧?”洛明表達了不同意見。
溫松嶽笑了笑道:“你們說的都不對。”
“都不對?那是什麼情況?”
“是過失致人死亡。”
“啊?”林淑雯聽到這個罪名人都傻了。
洛明也是一臉的不解:“為什麼會這麼判?”
“洛總,伱家養的牛和馬吵架了,你會怎麼做?”
“溫律師你這的這個問題和案子有什麼關係嗎?”
“當然有了,洛總我給你兩個選項,一去仔細調查,抽絲剝繭,查清楚到底是牛先招惹的馬,還是馬先招惹的牛。
二是對著牛和馬各抽一鞭子,別影響幹活。”
聽到溫松嶽給出的兩個選項洛明突然懂了。
林淑雯也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