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太見外了,我之前說過,你有什麼需要幫忙的事情可以隨時找我的。”
“那我就有話直說了,溫律師,事情是這樣的”
林淑雯把於叔叔的事情告訴了溫松嶽。
溫松嶽聽完以後來了幾分興趣:“你是想讓我給這位於先生做無罪辯護嗎?”
“無罪是不是太難了?能不坐牢就好。”
“林小姐,這個案子辦好了說不定能推動華夏醫療行業的進步。”
“啊?這麼誇張嗎?”
“一點都不誇張,林小姐如果你這位長輩的事蹟能被人廣泛瞭解的話,不說真的能無罪,不用去坐牢大機率是沒問題的。”
“怎麼讓人廣泛瞭解?登報嗎?”
“林小姐,你不是娛樂圈的人嗎?怎麼做應該比我更清楚吧!”
“雯雯,我們可以拍一部電影。”洛明開口說道。
“拍電影?以於叔叔為原型?”
“對,但肯定要做一些改編的,不然很有可能會不過審,那就做不到讓人廣泛瞭解了。”
“現在拍電影來得及嗎?”林淑雯問道。
“劇本我可以在一週內拿出來,關鍵是能不能把劇組拉起來。”
洛明記得前世《我不是藥神》拍攝和剪輯加起來只花了三個月時間。
從2017年3月開拍,6月就完成了。
“拍電影確實是個思路,一般來說,一樁刑事案件分為偵查,審查,審判三個階段。
偵查一般要2個月,要是有什麼特殊情況延長可以申請延長,偵查個4,5個月也是很正常的,後面的審查起訴再折騰上一個月,審判要兩個月。
這一算半年時間應該是有的,現在被抓的話,要麼是快過年的時候宣判,要麼是年後宣判。
這麼長的時間你們的電影要能拍出來過審上映,那就能符合讓人廣泛瞭解的條件了。”
林淑雯聞言轉頭看向了洛明。
“只要劇組到位,我感覺半年應該沒問題。”
聽到洛明的回答,林淑雯對溫松嶽說道:“溫律師我們可以拍攝電影,這個案子就交給您了,我一會兒把我爸的聯絡方式給您發過去。”
“好。”
聽到溫松嶽答應下來,林淑雯就把手機還給了溫婉。
溫婉又和溫松嶽聊了一會兒家常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林淑雯適時的把她老爸的手機號給發了過去。
晚上回到家後,洛明朝林淑雯問道:“雯雯,溫松嶽應該是一個很厲害的律師吧?”
“能在滬上經營一家這麼大的律師事務所能不厲害嗎?”
“那你就這麼把溫松嶽的人情用掉不覺得可惜嗎?”洛明笑著問道。
“是挺可惜的,不過我覺得於叔叔是一個好人,好人就應該有好報,況且我也不是白白付出的。”
“怎麼說?”
“首先借電影炒作一波,等於叔叔的判決結果出來以後,把他拉到之後咱們會建立的灼光生物裡,這樣好人就有了好報。
其次電影有這個事情熱度肯定不會低,只要不是拍的太爛肯定能賺到錢,灼光娛樂的第一部電影就大賣,對灼光娛樂後面在影視圈的發現有很大好處。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們做了好事,還能在網上撈一波好名聲,提高我們的企業形象,一箭三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