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的案件,在日益躁動不安的京都,沒有激起一點點水花,很快就結案了。
周家一共三口,除了無辜倒黴死去的周太太,老少爺倆,既周曉和週中震,完美的,觸犯了不可饒恕的法律條款。
觸犯法律,偏偏都是人證物證聚在。
只能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周曉所犯的罪行,性質最惡劣。
弒母,故意殺人罪,藏,警察發現了,襲警,逃跑,不願意承認罪責,做無用抵抗。
等警方收集到監控影片,證據擺在面前,仍然嘴硬,不願意承擔責任。
樁樁件件,不足以寬恕。
三天的功夫,裁決書下來了。
周曉觸犯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被判處無期徒刑。
本來二十年能解決的罪責,要是在牢里老實表現,說不準還能提前個一年半年的出來。
可這機會,是被他活生生作沒的。
判決書下來過後,周曉瘋了。
審訊結束當天下午,周曉申請要求律師來探監。
經過半個小時的洽談,從律師口中,得知周太太立的遺囑,立馬瘋了。
周太太決定立遺囑,是怕周曉的算計。
沒想到這份遺囑,竟成了插在周曉心口上的刀。
一把往後餘生折磨周曉,卻不會致死的一把鈍刀。
遺囑如下:本人錢茜茜,順利活到正常死亡時間範圍內,死亡後,將錢分割三部分。
第一繼承人,週中震
第二繼承人,孃家人
第三繼承人,未來伴侶
若下半生沒有名義上的伴侶,這最後一筆錢,無條件捐助給希望工程的孩子們。
若意外死亡或病死,將會把名下所有財產,無條件捐助希望工程,道路工程......一系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