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燦循聲望去,發現對方雖然身穿魔法袍,但卻沒有任何學院的ogo或者勢力標記,並且他身旁還有三個同伴,與自己打過招呼後,他們正有說有笑。
“不是學生,也不屬於某個勢力,普通魔法師麼?”
“他的同伴也是。”
“看他們的打扮,倒像是混子。”
“不過,身為一個魔法師,沒有納戒、也沒看到法杖或者魔杖,混的倒是挺差的,看見玫瑰想買?倒也說得過去。”
林燦遲疑兩秒後,走向對方。
其實他倒是更想把玫瑰給當了,因為放進當鋪裡,還可以要求當鋪儲存一段時間,這個時間段內,當鋪不能把物品賣出,並且自己也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內拿錢將其贖回來。
雖然自己現在沒錢,但是之後的事,誰說得準呢?
而且魔法系和修仙系雖然關係差,陳永強對自己好,也只是想把自己拐騙到魔法系,但嚴格來說,他也沒什麼壞心思。畢竟在他們看來,魔法系的確是比修仙系更強。
或者說···
他們就像是最常見的長輩:“我是為你好,你選那個專業真不行,這個專業明顯好得多啊~你為什麼不來?”
不是他們想害自己。
而是在他們看來,這是事實!
事實上,從現在的局面來看,這也的確就是事實。
所以嚴格來說,他們並不是要害自己,只是他們不想看著自己泯然眾人矣,所以才想辦法‘勾引’自己。在這種情況下,將對方視為仇敵,顯然不太合理。
至於給了自己的東西,如何處理是自己的自由這話是沒錯,可如果有能力的話,將來贖回來,並在某天將其還給對方,堂堂正正來上一句:“謝謝您的好意,但修仙才是屬於我的未來。”什麼的。
豈不是更加舒心?
不過現在看來,既然當鋪讓自己不爽,那麼賣給其他人,倒也不是不行。
有時候,接受‘不完美’也並非不行。
“你想要玫瑰?”
林燦拿著玫瑰,在其眼前晃了晃:“這可是陳老成名之前常用的法杖,不僅僅本身可靠,還有很高的紀念價值,陳老是誰,你們不會不知道吧?”
“想要它,開個價。”
陳老是陳永強,林燦是知道的。
但陳老到底幹過些什麼,有多大的名氣?他卻是一概不知。
不過之前當鋪那些傢伙都知道‘陳老’的玫瑰,那麼想來陳老的名頭,會比自己想象中更大就是了,既然如此,自然是能多賣些錢便多賣些。
“玫瑰法杖,我們當然有所耳聞。”
年輕法師笑了笑,他身後的同伴也在笑。
“不過玫瑰法杖本身的品級的確不算高,鑲嵌的也只是普通三階魔獸晶核,就算算上名人的附加價值,我最多也只能出一百金幣。”
一百金幣?
林燦暗暗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