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笙在青雲雜誌上只發表過三篇短篇小說。
無一,都很火。
光是稿費,她都有二十幾萬。
二十幾萬的稿費,在幾年前,算是非常高的水平了。
青雲雜誌想要聯絡秦笙繼續發文,但是秦笙沒有答應。
雖然他們給出了很高的價格,還是被秦笙給拒絕了。
當時秦笙不過是想混點生活費學費,才會去連載短篇小說,既然身上有錢了,她不會花費時間去寫。
直到高考結束後,秦笙看了眼現在比較流行的小說型別。
她才是寫了一篇給青雲雜誌。
無疑,秦笙寫出的小說的質量,是頂好的。
青雲雜誌的編輯,是一眼就看出了,這篇不到五萬字的小說,必火!
她是個老編輯。
秦笙第一次投稿的時候,她就在了。
她很好奇,是誰能寫出這樣的一篇小說?
看了眼署名,笙?
編輯總感覺這個名字很熟悉,突然,她的眉頭緊蹙,是連忙在電腦上翻出了幾天前同樣命名為笙寫的一篇短篇。
果然,兩篇小說的文筆都差不多。
是笙!
那個天才少女。
這個編輯是當初負責秦笙的稿子的,她有和秦笙見過面,對秦笙,她是記憶深刻的。
畢竟秦笙第一次投稿的時候,也才14歲。
她能確定,那是秦笙第一次寫小說。
饒是這樣,那篇小說很受歡迎,不少人因為那篇小說買了雜誌,那一個月,連雜誌的銷量都翻上了幾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