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這個社會,二胎就已經夠了,再生那麼多,至於嗎?
又不是母豬……
林滿月不逗他們兩了,給阿禾眼神示意,阿禾就把槍拿了出來。
用一個透明塑膠袋裝著的,槍身和彈匣是分開的,子彈也一枚枚的散開著。
組合起來就是殺傷性武器,分開著就是鐵而已。
東西是要做證據交給警方的,任佳期也算其中一個證人。
“你們自己去,還是阿禾送你們去?”
做律師的,動腦筋和動嘴皮子,哪裡有動粗的是不是?
考慮到各方面,林滿月才這麼說得。
有阿禾在,不會發生意外狀況。
“我們自己去。”祁行之婉拒了林滿月的好意。
來的路上,任佳期都不怎麼搭理他。
兩人在去警局提供線索的路上,還能溝通一下,不要被“分手”的話題影響感情。
要是有阿禾在,祁行之有很多話都說不出口的。
林滿月點頭:“好,路上注意安全,需要幫助的話,隨時給我打電話。”
第一次接觸槍,祁行之的手也沒有抖,一手拿著塑膠袋一手攬著任佳期的肩膀,快步離開。
總歸是解決了一件棘手的麻煩,林滿月轉身就去了宋姿的臥室。
因為槍的出現,宋姿一直在臥室帶著盛寶貝,就怕有意外情況發生。
武器被拿走了,危險人物也被抓了,安全了,婆孫兩不用不出臥室了。
林滿月說了經過,宋姿還是抱著盛寶貝不放手。“要不,等佳期把槍交給警方手上了,我跟盛寶貝再出去吧。這事情的發生會不受控制的,如果任佳期和祁行之在路上槍被搶了呢?那壞人找到盛家來了呢?滿月,就讓我跟盛寶貝待在臥室吧,不怕一萬就
怕萬一。”
林滿月:“……”
小心些有錯嗎?
沒有的。
宋姿她也是為盛寶貝考慮,林滿月就沒有把兒子抱出來。
再等等吧,去警局提供物證,應該還要一會兒的。
另一邊,祁行之與任佳期兩人安全到達警局,提前有打了招呼,兩人就被專人領著去了領導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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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證據,是要保證安全的。
專業人士鑑定,任佳期與祁行之拿到警局的槍,子彈與劫匪在搶奪寶石時一樣,對上號了。
仿造槍,是按照兒童玩具槍來專門做的,反其道而行能夠躲開很多檢查。
證據找到了,因為當時商場監控是壞的,警方還是叫任佳期去辨認一下。
特殊材質的玻璃這頭,任佳期和祁行之由幾名警察陪同而站,對面的房間,警察帶了一名犯人進來。
只看樣子,就是那種凶神惡煞的,不是面善的。
警察問任佳期:“是他嗎?”
還別說,真的像是在哪裡見過的。
任佳期沒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可玻璃對面的那個人,她是記得的。
會是商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