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阿禾被警察給攔下了。
出示了駕駛證,還有相關證件,以及測量了酒精含量,都沒有任何問題。
但當警察要搜查車輛時,阿禾提出了抗議。
搜查車就跟搜身是一樣的,都是侵犯隱私權。
沒有說不過去的原因,是不能隨便這麼做的。
警察則說:“我們接到群眾舉報,這輛車上藏有屍體。”
阿禾:“……”
懂為什麼會被半路攔下了。
別人舉報就攔車,她隨便舉報,是不是都要搜城了?
是以,阿禾沒有要讓搜車的意思。
“請你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盡請配合。”警察還是沒有野蠻行事。
阿禾依然是沒有讓開,“我知道是誰舉報的,這是私人恩怨,故意的。”
舉報者是誰,執行公務的警察不知道,就是接到任務這輛車可疑才攔下來。
阿禾又說:“你們要是懷疑車上有屍體,可以用警犬來的,警犬能夠嗅到血腥味。”
這不失是一個好辦法,只是,這大路上的,哪裡去找警犬來。
車裡就那麼點空間,他們幾下就給檢查了。
憑什麼就這個給警察看?
因為他們維護著社會治安,她就得捨去隱私嗎?
雙方僵持不下,阿禾只好給總裁大人打了電話。
彙報了路上的情況,總裁大人叫她等在原地,自有人去處理。
沒一會兒,攔截的警察對講機也響了,具體說了什麼阿禾沒有認真去聽。
倒是有一句提到了警犬,是要實行了。
上面發話了,先沒有對車進行搜查,都在路邊等著。
一般被警察攔住的人,多少都有擔憂與害怕的,更有些人會說些討好的話。
阿禾沒有。
淡定地靠在車門上,玩著手機單機遊戲,連鳥都不鳥這幾個警察一下。
人都在這裡,車也沒有挪動,真要是裡面藏了屍體,跑是跑不掉的。
這麼鎮定,很少見。
出警很快,警犬真被帶來了。
圍著車子走了一圈,嗅嗅聞聞的,結果自然是沒有藏屍體的。
阿禾被放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