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了?
並不!
釋放是釋放了,但是林呈裡的存在,會危害其他人的人身安全,被強行送進了精神病院。
林真真收到訊息時,林呈里人都已經進精神病院,接都接不回來。
因為,林呈裡不止林真真一個女兒,名義上還有林蕊蕊和林滿月。
連探望的機會,林真真暫時都沒有。
要等,等林呈裡的病情稍微好一點,不亂打人了,就能見到。
這跟坐牢,有什麼區別?
林真真委託賈律師,要走司法程式,見到林呈裡。
賈律師拖關係找人,都沒能得到精神病院方的同意。
在醫院時,連醫生跟護士都打,不分熟人不分生人。
說不上一句話就動手,這樣的病情不加以控制,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躥下跳的賈律師,被祁行之一個電話叫回了事務所。
“你把你手頭上的那個案子放下,我另外安排一個給你。”祁行之遞給他一份卷宗。
賈律師大致翻看了一下,是一起合同糾紛案。
小案子,很好打。
賈律師說:“這個給其他人就行了。”
原本祁行之還保持著剋制,一聽到賈律師的拒絕,無法剋制。
“你應該知道我的用意。”
“知道,但是我只是想幫著林真真見到她父親,維持該有的公平正義,是我們身為律師該做的。”
了不起!
這麼大義凜然,該頒發一面錦旗。
祁行之說:“下個月,你不用來上班了。”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你被解僱了。”
賈律師一下就從椅子上起來,不可置信地看著對面坦然坐著的祁行之。
“為什麼?”
“帶入私人感情,行之律師事務所,不需要你這樣的同事。”
“那你就沒有帶入私人感情嗎?以為我不知道任佳期跟林滿月是好朋友嗎?還是她們兩人,把秦茗逼上了絕路!”
“等你到了我的位置,才有資格來跟我談帶入私人感情。”
祁行之給人事部打了個電話,說了賈律師因為工作上的違規,被開除了。
沒等保安來趕人,賈律師自己氣沖沖地收拾東西走了。
工作上的違規,那就是有把柄在祁行之手上,想捏死賈律師簡直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