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星美跟你什麼關係,為什麼告訴我?”他想起來了,去年,他的上游廠家攤上一單官司,是一名名叫裴承喻律師接的案子。
糾紛內容不記得了,就記得出場費很貴,要了多少個千萬。
這些都不是要緊的,關鍵是程星美一個十三線小咖,怎麼可能請的動他?
許青冉捏著電話:“你想要什麼?”
他對律師印象很差。就是一群為了錢毫無道德底線的人,做什麼都可以,只要有錢,就是個唯利是圖的職業。
這樣的一群人,他不認為在無利益牽扯情況下,會給他通風報信?
他不信。
一定是另有所圖。
而且所圖的東西他一定負擔得起。
“我要什麼?”裴承喻“嗤”了聲。
他什麼都不要。
也不打算拐彎抹角,“剛剛跟你談話那位,是我女朋友。”
碗碗有多少手段,多少斤兩,多少小九九,裴承喻還能不清楚?如果此行一舉能成功,她就不會被所裡的人罵這麼久廢柴。
關鍵時刻,還需要他在後面補刀。
他給許青冉這句忠告的意思:她是我的人,你手沒那麼長,伸到這塊領域。
當然不止這一句——
“她是代表我去的。”
別想動她半根汗毛。
“我希望你跟程星美完婚。”
不是她一個人想法,有事衝我來。
——以上是裴承喻組織語言時的心裡活動。
他是有備而來,與碗碗不同,說的每個字都帶著很強目的性。
他說,“強姦罪這個罪名很難定罪,許總應該瞭解得不比我少。”
一個留連花叢的人,一個遊戲人間為浪子,最怕就是反噬。
上床之前,他怎麼可能不留一手。
“你是不是在尋思,她手裡有什麼證據?”裴承喻難得的好心,“不用麻煩,我告訴你。”
目前能被當做證據的:程星美肚子裡孩子dna、進出酒店時的照片,還有酒店監控。
不幸中萬幸,他們趕在清空監控記錄前一天,把影片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