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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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厲彥舒的確無法認回自己的女兒。
他甚至沒辦法成為孩子的父親。
哪怕這個孩子是他親自孕育的。
現在女兒還小,如果日後長大了,又怎麼能夠接受自己的身世。
換作是從前,厲彥舒必定要不擇手段地搶回孩子。
但經歷了謝起絕情地帶著孩子離開他後,他便沒法像從前那般不計後果。
他本以為他了解謝起,覺得以謝起的性格,會為了孩子認命。
哪知道謝起留有後手,還成功帶走了孩子。
在這件事上厲彥舒的確栽了跟頭。
厲彥舒甚至有些後悔,當初應該繼續為謝起編織名為愛情的謊言。
告訴對方自己是出於深愛才不顧倫理綱常。
他那時候過於成功地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正是得意之時,自然不願繼續戴上那裝了十多年的假面。
見他僵住的神色,謝起轉身想回房間看女兒,卻被厲彥舒一句話頓在原地。
“為什麼她一見到我,就知道喊我媽媽。”厲彥舒緊緊盯著謝起,不錯過他表情的絲毫變化。
謝起沒如他所想,産生任何動搖,而是漠然道:“她本來就到了喜歡亂認人的年紀。”
丟下這句話,謝起回到了孩子所在的房間,不輕不重地關上了房門。
那扇門將厲彥舒關在門外。
厲彥舒面色蒼白地坐在了沙發上,想點香煙,又意識到了什麼,把煙收了起來。
萎靡不振不是他的性格,他最擅長的便是逆境中殺出血路。
威脅也好,手段也罷,他必須要把謝起和孩子帶回去。
既然找了他們,就不可能放任謝起帶著孩子與他變成陌路人。
厲彥舒站起身,大步來到房門口,擰開門把手。
出乎意料的是,門竟然沒有上鎖,而是一推就入。
謝起坐在床頭,正在摸女兒的頭發,聽到動靜,抬眼望來。
厲彥舒看著裡面的父女二人,沒有特意壓低聲調:“她畢竟是我的孩子,dna能證明我們的血緣關系。”
“你不跟我走沒關系,但是女兒必須給我。”
“你最好乖乖配合我,不然有些事,我不介意讓其他人知道。”
隨著他的話語,謝起本來和緩的神色逐漸沉了下去。
他最開始警告厲彥舒,說孩子不會是他女兒,便是想讓這人生出顧忌。
就算不管他們倆的顏面,也要為了孩子將來不會遭人非議。
這個人果然不會輕易改變,依舊死性不改。
厲彥舒自然猜得到謝起此刻在想什麼,但他想不到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辦法。
謝起當年逃跑都不忘記帶上女兒,這些年來,女兒便是他最大的軟肋。
心軟的人,總是最先認輸。
從過去,到現在,乃至未來。
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