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學校終於放開了出校門政策,新規定是初三的可以自由出入校門,初一初二的不行。
然後很多低年級的女生,都借高年級的校服穿,就為了出校門,還有一些初三的男生,也趁機勾搭上了初二的妹子,天天從外面帶飯,跟救濟災民似的。
當然了,我誰也沒勾搭,可能在別人眼裡我跟林雨在一起了,但是實際上是,我把她當親人了,她把我當閨蜜了吧……
這樣說我很尷尬,因為閨蜜都是女的,我就是在這裡舉個例子,反正就是類似這樣的。
不要誤會。
還有,我答應了宋曉萱不談戀愛,那我是一個守原則的人。
我也沒找到讓我動心的。
然後每天跟林雨一起出去吃飯,當時我很喜歡吃煎豆腐卷,林雨貌似也很喜歡吃,因為每次出去,我們都是吃這個東西。
然後那一天吃完,林雨說:“你跟我去商場逛逛吧,看看有什麼好衣服。”
“好。”我點頭道。
然後我就跟林雨去了商場,我對什麼也不感興趣,但是林雨貌似對什麼也感興趣,然後我就跟在林雨後面,她去哪,我去哪。
“馬小哲,你猜這個好不好吃?”
“好吃。”
“馬小哲,要不買點蘋果吧?”
“好。”
“馬小哲,快來看看衣服。
“來了。”
“馬小哲,我穿這個好看麼?”
“太美了。”
“馬小哲……”
“馬小哲……”
短短半個小時,我感覺我的耳朵出現了幻聽,老是不自覺地聽到林雨叫我。
“馬小哲,這身衣服怎麼樣?情侶裝哦。”林雨拿過兩件體恤來,問我。
我看了一眼,挺好看的,是海綿寶寶的印花。
“喜歡麼?”我問林雨。
“嗯,”林雨點點頭,說,“我比較喜歡海綿寶寶。”
“這款我們賣的挺多的,”售貨員過來了,“特別是小情侶,穿著絕對時尚。你們是初中的吧?這兩天好多過來買這個型別的情侶裝的,看你倆穿上多配啊……”
這售貨員說的我一愣一愣的,好不容易等她不說了,我才『插』了個嘴說:
“我倆只是朋友。”
林雨有點不好意思,也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