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在一班。
一班,是全年級排名前三的班級,屬於比較嚴格的班級。
我感覺很幸運,跟林雨一直都沒有分開,這就是緣分麼?我不知道,但是我感覺很神奇,因為從小學到初中,這麼多年了,她一直在。
這是我們一個班的第八年。這一年,才是我跟林雨的,怎麼說呢,關係發展最快的一年,但我們是最好的朋友。
就這樣,我依舊遲到了來到了一班。
推開門我面對著全班的同學,特傻比的站在那裡,不知道說什麼好。
那個班主任倒是沒說什麼,讓班裡歡迎了我一下,就讓我坐到了靠前門的位置。
我記得那次老師讓自我介紹,我的原話是這樣的:
“大家好我叫馬小哲,我的愛好是唱歌打球寫小說,我的願望是有一天能拿到諾貝爾文學獎,希望大家支援我,謝謝。”
傻bi吧,我都覺得特傻bi,我那時候怎麼不說“希望大家喜歡我”啊,哈哈。
想想我自己都感覺可笑。
在一班,沒有了陸超,也沒有了高大壯,沒有了欺負我的人。於是,我們就這樣在一班,安家了。
可能我的期末成績比較好,班主任對我們分到他班的七個人中,最看重的就是我了,他也找我談過話,也是這麼說的。
於是我就好好學習,不能辜負了老師對我的重視。
我當時認識一個學校裡的小混混,叫馬文成,他是我們村的,我叫他哥哥,他有事沒事就來找我,帶著我出去認識好多殺馬特的人,頭髮顏『色』各異的人。我也不知道怎麼拒絕,我就跟著他去。也就是那個時候起,我開始意識到,做不了老大,永遠是弱小的。
然後我開始抽第一根菸,我開始打別人第一巴掌,上去踹別人第一腳。我才真正的感覺到,原來他們以前踹我,是那麼爽。
當時我們班裡也有幾個很牛『逼』的人,他們開始跟我說話,開始吃飯的時候問我吃不吃。
因為我經歷的事很少,我一般都拒絕了,我還是很老實的一個青年。
因為我在最前門了,,是門神了,開門關門都成了我的任務,下課了總有很多女生在前門站著往外瞅。
外面到底多好看?跟站街女一樣。她們有的坐在我的桌子上,穿著小牛仔,內褲是什麼顏『色』的還得故意『露』出來,我都感覺很尷尬。
後來,是林雨給我解決了這個問題,她下課開始跟我說話了,開始到我這邊坐坐了,問我有沒有什麼好吃的。
林雨最喜歡話梅味的瓜子,於是,我的桌洞裡開始出現各種零食,瓜子皮。我就把書全拿出來放到桌子上,桌洞裡是林雨的小倉庫。
我很喜歡這樣的感覺,再也沒有『露』著內褲的女生坐在我的桌子上過,除了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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