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沒話可說。
我應該退位,自己的能力不夠,對不起這份工作,更重要的是對不起我的第一位英語老師。
新的英語課代表帶領全班走向了年紀最低層,很尷尬。
跟鄭潔的故事也就那麼多,短短一年,她帶給我的就是美好的回憶,我記憶猶新的,也就是她穿一粉紅齊膝羽絨服,穿一粉紅馬靴,站在空地上,跟我說:“你走得快點。”
這是以前我們一起去給老師送作業,每次她都會說的話。
那年冬天,我倆一起去給老師送作業,鄭潔走的總是比我快,因為她什麼也不拿,我自己抱著所有的作業本。
鄭潔走在前面,她穿粉紅『色』的羽絨服,粉紅『色』的馬靴,走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響。
“馬小哲,”鄭潔招呼我,“踩在我的腳印上。”
“為什麼?”我問她。
“沒什麼。”鄭潔很神秘的樣子。
之後我才知道,兩個人的腳步走在一起,就是一起走下去的意思。
年少無知啊。
可是我和鄭潔的路,就是那麼一小段距離。
到辦公室門口,鄭潔很自然的從我抱的作業本上面拿下一摞,敲敲門,說:“報告。”
我從來沒有說過什麼,只是看著她笑。
回去的路上,鄭潔問我:“馬小哲,每次都讓你那這麼多作業本,我都不好意思。”
“沒事,”我說,“你是女生,我應該照顧你。”
“沒想到你還挺好的啊。”鄭潔笑著說。
“對了,”我問鄭潔,“上次有個追你的男生,怎麼樣了?”
鄭潔看了看我,問我:“他沒有找你麻煩吧?”
“這倒是沒有,”我說,“他說讓我等著,我也就等著吧,就是不知道等到什麼時候了。”
鄭潔拽著我的胳膊,對我說:“他要是找你麻煩,我們一起揍他。”
“好。”我點點頭。
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還替我『操』心。
都是在初中分班,鄭潔一點訊息也沒了,給我留下的回憶滿滿,卻一聲不打招呼的離開。
也許,沒有人想給自己帶來不愉快的回憶,該忘記的人,總得忘記。
再後來,她也沒了訊息,qq頭像再也沒有亮起過。她的影子我還能記起,她的樣子,已經漸漸模糊。
“馬小哲,”鄭潔站在雪地裡,衝我喊道,“走的快點,記得踩在我的腳印上。”
謝謝你的小虎牙,帶給了我甜美。
鄭潔,如果你能看到我的這些字,你能記起我麼?就是那個你把腿擔在我的腿上沾沾自喜的對桌。
那時候,我的腿都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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