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家算不上有錢,但是也沒餓著,我感覺我是我們村玩具最多的孩子了,我有一個電動的大熊貓,我爸從好遠的地方給我帶回來的,開啟開關,熊貓就開始動了,這是我最喜歡的東西,對我最喜歡的東西,我都會拆開看看。
於是這個大熊貓在我強烈的好奇心下就那樣壞掉了,我拆開看了裡面的結構,只是我十分盡力了也沒復原回去,這件事我難過了很長時間,最後『奶』『奶』吧熊貓給“分屍”了,把裡面的機械都拿出來了,用棉花填充起來,變成了一個『毛』絨玩具。
雖然我最喜歡的大熊貓回來了,可是它再也不能出聲了,再也不能動了。
說到拆東西,我小時候不亞於二哈,當然二哈是破壞東西,我是破壞了,再復原。基本上家裡的東西都讓我拆了個遍。電視機、電話、腳踏車等等能拆的東西我都拆了,只是在經歷了大熊貓這件事之後,我很小心了,我堅信只要是人組裝起來的,我就能給重新裝回去。
後來我家實在是沒什麼可以拆的了,我去吧爺爺的收音機給拆了,然後,我捱了一頓打,因為拆了收音機之後,裡面噼裡啪啦的彈出了好幾個東西,把我嚇了一跳,實在是不知道這幾個東西是在什麼地方的,於是這個收音機就報廢了,我被打的很慘,哭的很厲害。
再後來,我舅舅在我過生日的時候,送給我了一個直升機,不像現在的直升機那樣可以飛起來,舅舅送我的,只能在地上跑,可是我也很喜歡,因為這個玩具在我們的縣城裡,根本就沒有,而我也很珍惜,沒有拆開看看,喜歡的不得了。
只是後來吧,被我一腳踩壞了,我記得還哭了好長時間,好奇心還是戰勝了一切,我哭完之後就把它拆了,我把零件全部拿出來,集中在一個小木板上,給自己做了一個木板樣子的直升機,雖然醜陋,可是能跑能發聲,我還是挺喜歡的。
我一直想做一個最有錢的人,小時候對我來說的有錢,就是每天會有5『毛』錢的零花錢,這就是有錢,當時5『毛』錢可以買好多東西啊,可以去玩『摸』獎,一次一『毛』錢,5『毛』錢可以玩五次,這是個挑戰,誰也不知道會『摸』到什麼東西,而我,可能是小時候運氣太好了,我經常『摸』到一等獎,有手槍、水槍、還記得有彈弓什麼的,是我炫耀的資本。
當時我感覺,我馬小哲,就是我們村裡最有錢的人了。
說起槍,槍對我的意義很大,故事也好多,可是我的記憶模模糊糊。
我的第一把槍,是過年的時候我買的,十塊錢一把,很長,步槍。我特別喜歡,因為這個槍威力比較大,五米之內的距離,玻璃瓶一槍可以打破,我擁有了這第一把槍之後,我就想以後一定要去當兵,做一名戰士。
爸爸是部隊上覆原的老兵,他很贊成我的想法,爸說:“一個男人,不去當兵那真是沒有完整的人生,當你體驗了戰場的硝煙,你才能感覺到活著真好,有個好身體真好。”
爸是空降兵,他說不要做一個空降兵,跳傘實在是太可怕了,真的是玩命。
於是後來,爸就轉去炮兵了,坦克兵,只是爸沒有親自開過坦克,他也說這是一個遺憾。
我說我的志願也要去當兵,爸拍手稱快,媽罵爸神經病。
媽偷偷跟我說:“當兵可苦了,睡不好,吃的也不安穩,而且還得時刻準備著戰鬥。”
可是我真的想去當兵,於是我就練槍。
我爸教我,爸說玩槍很簡單,三點一線,眼睛,槍,目標,對準了就能打準。
我就按照爸說的去打掛在樹上的瓶子,可是我感覺自己已經瞄的很準了,但是沒有一次打中。
爸拍拍我的腦袋,說我真笨。
然後他就給我示範,一打一個準。
我說:“你是不是還留著一手不教給我,我可是你兒子啊。”
爸拍拍腦門,說:“還真有一點,那是對狙擊手來說的。”
爸沒說過他怎麼知道狙擊手的開槍方法的,不過他教給我了,他說,開槍的時候,屏住呼吸,不能讓一次呼吸影響對目標的準確瞄準,最好使用中指第一關節的關節縫開槍,因為其他的手指開槍會有一定的對槍位置的偏移,雖然很小,但是要做到精確打擊,就不能有半點差池,要一槍斃命。
然後我就開始打,別說,只要瞄準了不『亂』動,真的是一打一個準。
於是,我就帶著這把槍在村裡“橫行霸道”了。小時候村裡的電錶箱,是舊式的鐵盒子,上面有正方形的口,方便看電錶的度數,在這個方口上,有一片玻璃蓋著。為了練習我的槍法,我就開始拿電錶盒子上的玻璃片練習。
首先我單膝跪在地上,像模像樣的舉起槍,自己的視線,槍,目標,慢慢集合成一個點,平穩呼吸幾次,屏住呼吸,中指的第一關節縫慢慢扣動扳機。
“啪”。槍響和玻璃被擊碎的聲音疊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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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我趕緊收起槍去找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