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喬漫是撿來的,所以張愛蓮多問了一些,她是沒有見到那對夫妻,只是聽人說他們失散的女兒都十八歲了。
張愛蓮當時就想到喬漫,自己的孫女也是撿來的,又正好十八歲,不過她覺得不可能是喬漫。
喬漫是她和喬道木在隔壁縣城的某個鎮上撿到的,離這裡遠著呢,但她又覺得要是真有心找女兒,肯定是會到處找。
當年她和喬道木把喬漫帶回來,也想送給一對生不出孩子的夫妻養著,可是人家不想養女孩,只想養男孩。
這不是自己親生的,很多被養大後就想著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對養父母一點感情都沒,要是找到親生父母,馬上就去親父母那邊,再也不回來。
張愛蓮就見過這樣的,很多人都和她說,不是親生的養不熟,對他再好都沒用。
其實,她和喬道木也有這個擔憂,怕喬漫萬一哪天想著要去找親生父母了,然後再也不回來。
要是喬漫找到親生父母,他們當然高興,但也希望喬漫也認他們,偶爾回來看看。
喬漫正對著碗口扒飯,聽到奶奶這話,含糊不清地問:“都失散這麼多年了,還找什麼找?再生一個唄,誰知道當初是怎麼失散的?說不定重男輕女,自己不要?”
不怪喬漫這樣想,而是這樣的例子太多,不管是這個年代還是二十一世紀,醫院有個醫生的老婆生了個女兒後,兩人又撿到一個女孩養著,二十一世紀都有這樣的事情,更何況現在。
“都是自己的生的,哪會不疼,看他們著的很急,說不定是當年不小心弄丟呢。”張愛蓮拿著柴火往灶裡放,邊說道:“也不知道你親生父母是幹什麼的?為什麼不要你?漫漫啊,奶奶問你,你想不想找他們?”
想嗎?喬漫扒飯的動作一頓,她上輩子想過這個問題,尤其是小時候被人欺負,看到別的孩子和父母牽著手逛街,或者被爸爸抱著時,她是多麼羨慕啊。
如果她有爸爸媽媽就好了,他們會抱她,給她買衣服,帶她出去玩,送她讀書。
羨慕的次數太多了,羨慕之後,父母沒有出現,她依舊沒有爸爸媽媽,漸漸的,一顆心就涼了。
不想找父母是個過程,人就是這樣,被傷害的多了就會死心,後來,她就沒這個想法了,甚至想著,不管親生父母是何種原因不要她,她都不會認他們。
可是在看新聞時,也有看到很多孩子是被人販子拐走的,而不是被拋棄。
那時,喬漫就想,如果她也是被人販子拐走,親生父母又一直找她,她肯定要認了,說明他們還是在乎她的。
“不想找。”喬漫搖了搖頭:“可能過個十年或者二十年,有錢有閒了或者無聊時會找找看,奶奶,你說他們都不要我,我找他們幹什麼?”
張愛蓮反問:“萬一他們是不小心弄丟你,這十八年一直都在找你呢。”
喬漫沉默了,那他們也很難過吧,難受了十八年。
她心裡有點煩躁,不知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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