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勤勞的人家忙裡偷閒,每年飼養一二頭豬賣錢貼補家用,除此,工分幾乎是每個家庭唯一的經濟來源。
社員們每天起早貪黑,累死累活為的就是工分。
他們對自己每天上工的工分值特別看重,因為工分的多少直接決定著一天的收入。
一些家庭婦女常因忙於家庭瑣事而延誤了上工時間,趁著隊長不注意,悄悄混入上工社員的隊伍是她們慣用的伎倆。
然而,往往難逃生產隊長那看似模糊實則犀利的眼睛。
她們遭受的常常是隊長的一番奚落和扣半分工的懲罰。
老實厚道的婦女往往是忍氣吞聲地在心裡犯嘀咕,要是遇上蠻不講理的婆娘則和生產隊長理論上半天,儘管無濟於事。
都說“工分,工分,社員的命.根”。
因公社時分配各種糧食、財物都要用工分這個大分母去分,所以社員把工分看成是命.根子也是理所當然,情理之中的。
社員的工分得來確實是不一樣的,有的社員是靠自己的辛苦勞動掙來的,但也有很多特殊社員,他們是不勞而獲的,這也是為什麼大鍋飯時期,那些好吃懶做的人也能活下去的原因。
當然,也是間接導致後期改革的緣由所在。
這些不幹活的社員,有時比干活的社員掙的工分還要高,你說這公平嗎?
但也有人說,公社公,沒剝削,呵呵,那絕對是完全騙人的。
公社時,公社有多種副業、機械修理、小工業、打井隊、實驗田、挖水渠、開荒地等等。
在公社各行各業幹活的社員,大都是從各個大小隊抽調上來的能工巧匠。
這些人給公社出力掙錢,他們的工分都要記在他們所在的小隊上。
各大隊的幹部班子及民兵,小隊會計、保管、紅五員、軍烈屬、工屬(在外有正式工作的幹部、工人的家屬)、五保等。
他們一般都不參加勞動,年末小隊統計工公分東西時,小隊會計把社員實際幹活掙的工分加在一塊,按勞力人數去除求出平均分,然後按平均工分偏高的分數再補給上述人員,當時叫做“補助工分”。
個別小隊吃補助工分的人比實際幹活的社員人數還要多。
年末分糧食、食物時,把社員幹活掙的工分加上補助工分之和,去分配小隊全年實際勞動成果,這個分母越大,分的東西越少。
公社成立的前幾年,一個勞動日為一個整工(10分),摺合人民幣8分錢(一點都不誇張,絕對屬實)。
後來好點時,幹一天工能摺合人民幣2—6角。
個別很好的生產隊,一個工能摺合人民幣1元錢左右。
說的再明白點,就是全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有的地方效益好,工分就能是滿工分,而且摺合出來的rb就高。
像馬家村這樣的窮鄉僻壤,工分就沒有那麼多,含金量自然也不可能達到幾毛錢,一個工分能有一毛錢就不賴了。
但不管是什麼樣的地方,都少不了那些偷奸耍滑的人,這些人也是土改時,反對聲最大的。
儘管距離八二年到來還有很長一段的時間,但依然證明一個真理。
唯有勤勞才是活下去的根本。
曾尛站在地頭上往地裡面看,有些婦女的動作乾淨利索的就跟武打動作似的,但是有些人的動作就是在慢放一樣,這就是典型的磨洋工。
同樣是幹活,別人幹一天累的半死不活得到了六七個工分,可是那種時刻不忘偷懶的人如果被發現也就罷了,可如果沒被發現,那也同樣是六七個工分,擱誰心裡誰會痛快?
久而久之就沒有人和他們搭班兒幹活了,時間長了,這些人就被孤立出來,一旦孤立出來,想再佔便宜,還容易嗎?